就在對岸慶祝十一國慶當下,台灣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卻突然崩塌。此為近一年來,這個縣市第二度的大災難,也是自從普悠瑪脫軌事故後,新成立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第二次展開相關調查。最新消息是,兩年前交通部曾於此「施工過」;而偵辦此次事故的,也與普悠瑪分享同一檢察官。
說實話,筆者本能地不信任運安會的公信力,那場普悠瑪事故,明明報告與尤姓司機證詞出入甚多,仍產出一個有講等同沒講的「起司理論」,也就是一連串巧合機率,搪塞出事緣由。枉費尤司機提出各式反方論證,道出運安會系統性忽略對其有力證據,似乎在掩飾更大的黑暗。
至於南方澳大橋崩塌的原因,欲一窺究竟迄今仍過早,但已有風聲指向年久失修、地震強風、鋼索斷裂、油罐車經過等「類起司理論」。然只要以同樣因素檢視同時間其它公共設施,會發現似乎其他橋樑均好好的。連結雙北市的大橋,隨便一個就4、50年歷史,也都經歷過天然災難,也都有鋼索,為何都沒事?
台灣的調查小組,不缺對非人為災害的理解度,然對「有組織」、「有意圖性」的肇事原因,卻無更強有力的發揮空間,畢竟這通常意謂著「權力的干預」。比方說,吾人可否質疑,目前的科技進展,已先進至可遠端遙控各類交通工具,使其「被事故」?
在普悠瑪的案例中,涉及上千億的海外列車採購,以及臺鐵民營化商機,是可推演出「犯罪動機」。當然,如此的犯罪調查,意謂著運安會恐將得罪更有力的國際資本集團。在普悠瑪的案例中,就是日、歐等跨國性企業,以及快上兆的前瞻商機。
不只普悠瑪,核四與綠能事業為另一項值得玩味的公共工程。龍門電廠自6年前突然被民進黨標示為「危險設施」後,就有人無所不用其極的希望關掉它。然經過多次的檢測後,發現許多「危機」根本不存在,就被惡意關閉。同時間,光離岸風電就讓歐日綠能產業獲利兩兆新台幣,這還沒算上其它綠能發電財喔。其中是否有人為操作,讓核四關閉,套利綠能利益?
至於南方澳大橋,最能夠從這事故中獲利的,就屬前瞻計畫中的交通商機,但除非與高鐵南延搭配在一塊,通往宜蘭,否則目前看來,商機不大,因此人為貓膩不高,比較有可能為設計不良,或維修不善等因素。那有什麼方法,可遏止這類災難發生?
有!根據《黑天鵝》一書作者塔雷伯的看法,全球應恢復「漢摩拉比法典」其中幾個重要元素。在古巴比倫王國,公共設施的設計與營建者,必須為其所完成的建築物負生命責任。
原因是,只有原設計者,瞭解設施的弱點,或是否偷工減料。只要將其生命與建築物高度結合,就有「不讓其失效」的利益。在古巴比倫,當一座橋樑竣工後,會要求設計師住在橋樑下一段時間。如果他敢,就代表結構應該可通過最高的品質檢定。
同樣的,我們需要一個法案,要求不管是普悠瑪、核四或南方澳大橋的設計、營建與維修者,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承擔重大損失。否則台灣發電廠動不動就蹦出尿罐、列車發生「起司型事故」、跨港大橋併發「風吹型崩塌」,是很令人傻眼的事。
或許有人會問,這是否對設計者過於苛刻,許多因素並非掌握在這些人的手中。我的答覆是,沒錯!但他們會有揪出背後肇事者的誘因,成為有利的吹哨子者,而非讓可憐的司機頂罪,或廢掉3000億的核電廠,更不會在一座大橋竣工21年後,把毀損的原因怪罪在油罐車上。
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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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把柯文哲打成親中紅色代理人 原因是「有很多人會相信」
因為防堵柯文哲選總統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他抹紅抹黑打成親中國代理人,而且「有很多人會相信」 對,問題就出在「有很多人會相信」
國家的主人是人民 國家的主人如果不清醒,超幼稚、超好騙 這個國家就會詐騙當道 國家運作就像小孩在開車扮家家酒,會超危險
我們的總統說要抗中保台護主權 說要爭取加入聯合國 每一年聯合國大會開議照例會要求台灣的友邦發言挺台灣
看起來以上的說法和做法也都對,都正確 也是一個正常國家應該有的作為
但問題就出在以下的細節裏 因為魔鬼就藏在細節裏
當我們國家的法律明文把中國的領土定義為「大陸地區是台灣的領土」「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就像我們自己替中國政府買了雙保險 「以中華民國名義申請重返聯合國」 「並主張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在法律上明確定義主張「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可以有效的防堵台灣加入聯合國組織 阻礙台灣參與國際社會要求國際承認 因為台灣會被拒於聯合國門外
請問蔡英文, 我國的法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明文定義「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聯合國會同意接受承認「大陸地區是台灣的領土」「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 是因為中國在打壓台灣?不是台灣政府自己挖兩個陷阱讓自己跳?
蔡英文從來不回答這個問題, 是選擇裝傻?裝睡?裝無辜?
如果聯合國根本不會接受台灣自說自話在國際社會胡鬧耍賴 因為中國的領土根本不是台灣的領土
蔡英文要求友邦發言聲援台灣加入聯合國 請問是在騙誰? 是欺騙台灣人?還是欺騙台灣的友邦? 還是行騙世界欺騙國際社會?
我們自己愚蠢幼稚,也以為國際社會跟我們一樣的愚蠢幼稚? 國際社會會任由我們瞎扯、胡鬧、撒賴? 莫怪中國官員在聯合國會場外會一針見血冷冷的回我們一句「誰理你們?」
中國前副總理吳儀在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大會義正詞嚴的強烈措辭所謂 「於法不符、於理不容、於情不合」
請問蔡英文 兩岸在外交上,是誰比較成熟務實? 在外交上,是辣台妹有效?還是成熟務實的作法有效?
所以,也請教羅文嘉 是哪一件事情比較扯、比較令人作噁?
「讓孩子學習人工智慧」 「校園內裝設自動販賣機,希望能推廣智慧支付的概念」 比較扯、比較令人作噁?
還是挖陷阱讓自己的國家跳,陷害自己國家比較扯、比較令人作噁?
哪一件事情對國家傷害大?
至於 核四拼裝車不能讓它運轉的理由、普悠瑪失速列車自動減速煞車系統失靈、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鋼纜斷裂產生骨牌效應
假定我們有一個符合文明社會公正的司法制度 人謀不臧貪財害命的事情何須市井小民勞神?
就讓司法追究相關主事官員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賠償責任 而且立法明定懲罰性加倍追討其不法所得不當利得,相信可以有效匡正貪婪造假的社會風氣
但是立法院要法律不會卡關開後門?不會給善良平民百姓台灣人穿小鞋?
就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第 2 款定義大陸地區為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為例
其一 不能以法律規定包括定義憲法所未明確定義的國家領土疆界範圍
立法院以法律規定或定義國家的領土疆界範圍是屬違憲, 與憲法保留原則牴觸,是未經憲法授權的無效立法
其二 大陸地區是中國的領土 依據國際法的定義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
事實台灣政府也不能代表中國十三億的人民, 政府處理國際事務也不能荒誕無稽瘋言瘋語 荒謬主張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擁有中國的領土主權
台灣人民選舉產生的政府要代表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附屬機構世界衛生組織參與每年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 當然不能違反國際法,聯合國所有附屬機構也不能違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接受承認大陸地區是台灣的領土,台灣擁有中國領土主權可以申請代表中國加入聯合國組織及其附屬機構
因為法理上台灣僅能代表台灣,台灣不能代表中國或是代表美國日本(這只是國際法的普通常識)
清朝溥儀皇帝今天如果還活著,可以說自己是代表中國法統?因此主張自己可以組織一個政府代表現在的中國?
清朝民初國民政府時期的中華民國和現在的中華民國依據國家相關的國民組成要件已經完全不同, 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選出的政府不能代表中國十三億人民組成的國家,是簡單的常識,也是簡單易明的道理, 只有我們自己瘋了,才敢說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選出的政府代表中國,「大陸地區」是台灣的領土
問題就是台灣市井小民好幼稚太好騙了, 由人民選舉授權產生的政府才會如此膽大妄為肆無忌憚胡作非為
自己挖陷阱陷害自己的國家,目的是迫使台灣無法申請加入國際組織,被拒於聯合國門外,不是等同叛國的行為? 檢察官不依職權主動分案調查,偵辦追訴相關官員民代涉嫌集體的叛國行為?司法獨立也證明是假的?
請教王定宇委員 台灣百分之九十幾的人民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 但是台灣的法律規定中國領土是台灣的領土(所以台灣人民選出的政府可以統治中國擁有中國的領土主權?) 請問台派的主張認為這是合法、合情、合理?
這是台派在立法院守護台灣的主權? 還是其實立法院根本沒有所謂台派,只有假台派?
請問 台灣主張代表中國擁有中國的領土主權?台灣可以尋求國際承認? 聯合國組織會接受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承認台灣代表中國擁有中國的領土主權? 你們不是拿台灣的國家前途開玩笑在練肖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