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黃色小鴨進港囉………..一群彷彿是在迎接媽祖靠岸的信徒,在這次的中秋假期中,全擠入高雄港。但我心中納悶的是,為何不是孫悟空?孫潑猴在華人的集體意識中,不是佔有更顯著的地位?為何捨近求遠,要崇拜一個由外國人設計的過貴『洋物』!?這說明了,台灣,或是亞洲國家,還自認自己為世界的二等公民。
如果覺得孫悟空不合時宜,那擺個充氣版的嫦娥、吳剛、甚至玉兔也好,但這週的中秋佳節中,除了天兔來攪局外,我們台灣人還是迎向荷蘭來的黃小鴨。紅毛賊的入侵,於500年後再添一樁,只是這次靠的不是船堅砲利的硬實力,而是充氣後才能使用的軟實力。洋鬼子不廢一兵一卒之力,再度入侵福爾摩莎南方的第一大港。
看了這幾天的新聞訪問,許多民眾在追風之餘,難免私底下會嘀咕:『就是一個18公尺的充氣娃娃嗎,為什麼那麼多人會搭高鐵專程來看?』沒錯,為什麼?如果是一隻高達18公尺的孫悟空或史豔文,我們會有上萬人排隊去看嗎?甚至辣妹還會借位跟齊天大聖來個舌吻?我想,八成會有人認為她是個花癡。
別以為這位來自荷蘭的藝術家霍夫曼,想要喚起的童年記憶很便宜;喔、不不,這個童年的夢是非常貴的,權利金達7位數,皆由台灣的民間機構支付。這還沒算入製作成本,當然還是要台灣的廠商與市政府買單,霍夫曼則不需花一毛錢,也就是零成本,或是毛利率趨近無限;只要飛過來露臉一下就行了。
此外,黃色小鴨雖然會喚起人們童年的記憶,但會導致成年人的惡夢;我們的台灣之光吳寶春,最初想做個『黃色小鴨』紀念麵包,最後怕侵權,只好改成白色,形狀也稍加修正。台灣各處也推出山寨版小鴨,line的圖樣也要修改些,就怕被告侵權。說實話,不管是可愛如米老鼠、唐老鴨,或是黃色小鴨,洋人做起生意來,沒在跟你『美好童年』的。
這也反應台灣於之於西方國家的產業鏈地位。我們處在產品的中下游地區,原創被西方強勢文化給壟斷。搶不到好的毛利率區塊,落得只能做代工與消費,讓一個產品的高利潤平白無故的送給西方資本家;但如果細看整個製作流程會發現,這套利潤分配機制,根本就是毫無依據的。
誰說霍夫曼擁有黃色小鴨的專利?這個玩具,不知民國幾年就已流行了,最初的設計師不知已作古幾年?且最初之所以會氾濫,還要拜老共所賜。這創作靈感是從1992年的船難意外而來,當時從中國出發的貨輪載著2萬9千隻填充玩具前往美國華盛頓,遇到暴風雨翻覆小鴨落海歷經15年時間飄到加拿大、美國、英國等地。既然如此,為何只有霍夫曼享有權利金,那家中國玩具商不也可分享嗎?
這就是文化霸權的厲害,只要一個歐美的藝術家,將一堆老共所代工的有毒玩具,充氣膨脹至1,000倍大,再用西方媒體強勢操作成『藝術品』,就能製造超過好幾千倍的利潤。藍圖大概畫畫,其他由亞洲人剪布充氣,就能如希臘神話中的邁達斯國王般『點石成金』,讓任何一塊糞土,成為價值連城的寶物。
看完黃色小鴨的新聞後,下一版是聯合報所做的技職學校教育,其中鼓吹年輕人做黑手的價值。但我始終在想,這就是台灣教育的敗筆,我們始終調教下一代當個工業時期的小螺絲,但忘記了更重要的價值—知識經濟。尤其是制定『價值』的能力。比方說黃色小鴨之所以能夠勝孫悟空,就是一個『價值的勝利』。
這個價值又是從那裡來的呢:文化。而且是強勢文化,一種『雖然我也是拿一堆沒啥成本的素材,卻是能夠贏你』的實力。這會造成明明可口可樂的營養比豆漿不知差多少,就是能賣出50趴的高利潤,並進攻全世界;而豆漿卻只能在巷角賣;我們的教育不是教軟實力的技巧,而是將我們的下一代,調教成鴻海龍華廠的代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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