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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覺得自己是活在設計好的「美麗新世界」之中,只是現代人比較複雜,必須要用更新穎的字眼塗抹在這些「不懷好意」的設計之上。比方說,自由市場、更佳服務、活出自己、與「智慧」裝置。

記得之前非常小的時候出國,10年後回台看自己家中的電話,依然是那台撥接式的老古董,也不需要更換。講國際電話時雖然會Lag,但與電話本身沒直接關係,而是電話公司的硬體不足。

反觀這幾年,我的手機常常「被迫」要更新,而且是越「智慧」越需要更新。雖然很討厭愛用國貨這字,但挑選手機時,還是竟量避免我討厭的外國品牌,於是買了HTC系列。第一支sensation買後不久,就常常會像中了毒似的,動不動就Lag

隨後有人送我一支Butterfly,在保固期間運用的十分順暢,上網也快,整個人生增添了光彩,一直到保固期過後,開始螢幕會破碎、耳機也常壞,但最詭異的是,電池常常燙的跟熨斗一樣,只差沒拿來燙衣服。

這還不算什麼,最令我咬牙切齒的是,彷彿業界的App開發商,知道何時推出新運用時會讓Smartphone中鏢般,一次大概是下載新版的臉書App後,整個手機開始慢了起來。

一個用不到4年的智慧型裝置,就從美美的潮符號,變成又燙、又碎、又慢、又會要人命的自殺裝置。不知為啥,耳機每一個月必定會壞一邊,就必須花個800元換新的,螢幕則破了兩次,原廠需7000元更新,水貨也要2500

搞到最後光耗材就快花到上萬的儲蓄,如今還在掙扎是否要整組換掉。畢竟如今要上個網,比撥接的速度還慢。當然,我沒有證據,但我懷疑這些「自動毀滅」機制,是否都是內建在智慧裝置的設計之中?聽說,這個設計稱為「計劃式淘汰」(planned obsolescence

這點在電燈泡的陰謀系列中,已經明示;舉凡電鍋、列印機與各式家電的設計中,均已發現廠商將產品推出生產線之前,就已內建各式自毀系統,逼迫消費者不時更新,不斷的消費,然後我們再稱這一整個程序為「刺激經濟」、「自由市場」與「活出自己」。

如果這些智慧裝置的設計,的確內建了自毀系統,那還值這價錢嗎?更恐怖的是,硬體的價格,還需與軟體的規費綁在一起,這一硬一軟的費用,每個月就不知花掉多少勞工的血汗錢,難怪奴工們每天要加班到死。

因為這一整個所謂的自由市場循環,根本就如電影《華爾街之狼》中描述投資銀行的功能般,他們把客戶困在雲霄飛車之中,帶著他們繞呀繞、繞呀繞;就當這些傻瓜暈頭轉向、口吐白沫,想要下車時,交易員必須想方設法,將客戶推上新的雲霄飛車,繼續讓這些傻瓜轉呀轉,銀行則趁機賺呀賺。

如今想來,智慧裝置的市場不就像個消費性產品的雲霄飛車嗎?但濕兒問你,你敢不敢下?你敢不敢不用Smartphone?敢不敢一天不上網?不用臉書?不收email?不Line?不敢是不是?不要說一天了,試試看一整個上午,或許連您的工作都不允許您如此做。

這個機制就叫做「認知淘汰感」(perceived obsolescence,也就是整個消費市場,會將社會設計成必須運用這些裝置才能生活的環境。不是你客觀上需要這些產品,而是主觀上,你已容許它們在你身上紋身,怎樣也刷不掉,而且還要時時刻刻換新機,否則你會認為自己「好奇怪」。

當然,更恐怖的「智慧型設計」還能當作武器用。最近蘋果頭號敵人三星,公司最新產品的Note 7突然爆來爆去,而且巧的是,它總喜歡選在飛機上爆。三星也換了電池供應商,但怎樣都無法遏止這現象。

三星的市佔率因此節節敗退,蘋果則再度穩定全球市場。當然,新聞的論述都說是三星員工太操,導致設計瑕疵百出。但問題是,iPhone原廠的富士康不操嗎?幾年前才傳出一堆人跳樓自殺,怎們自從大陸薪資上漲幾倍後,彷彿政府的幾項政策達標似的,就沒人跳樓了。

Planned-Obsolescence-Banner  

我想說的是,想想看,拿富士康與三星員工的薪資、福利、硬體設施相比,你會認為哪家比較差?那為何蘋果不爆,Note 7卻成了101煙火秀?當然,彷彿是找到什麼後門似的,最近一位大陸河南男子的iPhone 7也會來個上菜秀。

如果想合理推測,為何當Smartphone剛上市時,爆炸新聞十分罕見,直到市場開始白熱化後,什麼怪新聞都能聽到。這就跟福斯汽車的排放系統,以及孟山都的基改食品一樣。當文明越進化到「智慧」階段時,就會有越多「不懷好意」的設計問市。

很多人說,麥當勞來台後,台灣餐廳的整潔度,有很大的改善;但我很好奇要問,因我沒數字,如果將麥當勞把西式飲食帶到台灣後,所增加的罹癌率算出,搞不好會發現驚人的數據。

台灣過往的食品是很髒,但是不毒;如今的食品是很乾淨,但更毒,多虧西方食品大廠的研發,你漢堡中不知摻了多少基改食品而不自知,為何?因為前年可口可樂與麥當勞死都不讓國會的食管法過關。這就是越智慧、就越不懷好意的例證。

再回到我的Butterfly,如果當初的2萬多售價內有提到:

 

這支smartphone內含自毀裝置,恐怕兩年內就會葛屁,還會傳輸讓你得腦瘤的電磁波,獲利保險公司與醫療產業,甚至成為綁架飛機的武器。你也必須綁一堆有夠貴的合約與違約金,螢幕很容易壞,換一個要上萬,耳機也會因晶片的設計,突然被震壞……

…….更重要的是,我們會逼你升級手機,不然就會緩慢到判若回到新石器時代般。你必須兩年後,等合約到期再買一支新機,綁上月租費約1000多的方案。然後你的通話與Line內容,會無時無刻傳到台灣與美國的情治系統受監控……

……..您的裸照也會上傳到蘋果的雲端系統,被專人好好『保管』,不要緊張,如果你不成名,我們不會神秘的散播出去威脅你。我們會妥善監控、分析、運算您的消費行為,好規劃出一個讓您買更多產品,以及控制您行為模式的美麗新世界」

 

倘若手機內有這些警語,您還認為一支iPhone 72萬多嗎?我認為,電信公司根本需要付消費者錢,才能讓大眾使用,因為自始至終,這都是他們的把戲,消費者只是實驗品而已。

好消息是,根據法律,只要民眾能證明公司設計這些產品時,有這些「不良意圖」,就能以「引誘性欺詐」(fraudulent inducement)的條款控告,因為這與原本的契約意圖相違背。只是這就跟所有的訴訟一般,舉證實在困難,除非有吹哨子者願意出面作證,但這世界的史諾登畢竟是少數;事實上,只有一個。

延伸:

科技進步論?hTC說我想太多!

愛用國貨能救hTC鬼才相信!

賈伯斯大帝與iPad-ism

Apple!!你好樣的!(中時嚴選好文)

媽的,月租費快2000!我恨透Smart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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