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伊波拉病毒從非洲一隅突然於世界各地肆虐般,一個從好萊塢掀起的反性侵運動「#MeToo」,也悄悄的燒到台灣了。剎那間,台灣似乎到處都是性侵犯,連一些難以想像會遭性侵的女名嘴,也成了豬哥男的俎上肉。
再加上陳鴻斌性騷擾事件的推波助瀾,總統蔡英文「只好」出面呼籲,指出台灣離性別平等「還有一段路要走」。她認為,社會對於女性在職場上的處境,要多一份同理心。身為女性,她很瞭解性別壓力可能發生在家庭、校園以及各行各業中。
聽完後,本人很感認同,這個社會的確有很多「不良男性」與「雄性暴力」,迫使女性受到不當待遇。然沉思了一會後,又覺得這項指控有失允當。這一連串鋪天蓋地的「#MeToo」與「兩性平權」浪潮,似乎過於一面倒,且系統性的將男性標示為「父權暴力」,但真是如此嗎?
全球女權運動已問世快60年,這項倡議已著實跟麥當勞一樣普遍、一樣潮。但「男權運動」呢?或許有人會問,男性把持著當代的權力結構,為何還需「男性平權」?答案只有一個,因為這個文化,對男性的身心健康造成莫大的傷害。
行政院主計總處表示,2016年我國女性平均壽命83.4歲,較男性平均壽命76.8歲高6.6歲;而去年全球女性平均壽命為74歲、男性平均壽命70歲,我國女性平均壽命較全球平均高出9歲。換言之,若以全球標準評估,這個世界對男性的「餘命暴力」,平均讓男性比女性少活4年。而台灣這個社會對男性的「餘命暴力」更為悽慘,平均讓男性比女性少活6.6年。
台灣社會因男性必須擔任軍事、養家、救災、冒險、治安與各類重大且吃力不討好的責任,遠高於女性,因此陷入「角色暴力」之苦。還記得年初的花蓮地震嗎?當時前往災區大樓救難的,大多數為男性,這是否為女性暴力的顯現?或可解釋成救災的「性別歧視」?為何都是男性負責高危險性事務?
男性最大的罩門是怕顯得懦弱、沒用、膽小、沒出息。發生在17年前的911事件中,與恐怖事件沒直接關聯而死亡的皆為紐約市消防隊員。當別人都往外跑時,為何這些人要往裡竄?不要以為他們不怕死,或是沒恐懼,最後無辜犧牲的,都是這些「餘命暴力」受災戶。
在美國當地,自願性消防員全為男性,幾乎一毛錢也不領,他們要的只是「英雄」一字的加持。諷刺的是,英文「英雄」(hero)一字源於希臘文(serow),這個字亦為「僕人」(servant)與奴役(slave)等字的來源。倘若將這個道理跟八二三砲戰老兵、越戰退役軍人與阿富汗GI們講,不知他們是否還會加入軍中?這是否為這個社會對男性所設下的「性別暴力」?
心理學家曾做過調查,9歲前,因性別社會化不深,兩性的自殺率旗鼓相當;10到14歲,男性比女性卻高了2倍;15到19歲間,比例則增加到4倍;20到24歲間,則增至5至6倍。美國在1930年代的大蕭條期間,男性自殺人數亦遠高於女性;而在離婚後,男性的自殺率比女性高出10倍左右。
因此本人主張,以後要高唱女權主義時,也要同時間主張男權運動。與其只有「#MeToo」活動,也該來個「#IAin't」(伶爸不願!)倡議。政府要每天檢討為何台灣男性平均比女性少活6.6歲,並執行相對應的結構調整。比方說,一旦當年度男性比女性短命,就要強制要求女性從軍、擔任高風險性警察職務、礦工、災區救援、開砂石車、通地下道、提重物、加班養家、掏腰包請客、應酬灌酒等等。
只要男性比女性短命一天,就要強制男性不可從事高風險事務。例如,在執行海上救援時,必須強制女性的參與率。不管願不願意,都要抓幾個女性執行,一直到男女平均壽命平等為止。畢竟,服兵役就是違反男性意志的國家暴力,為何女性無須擔任強制性的暴力活動?
許多人舉女性有生育的壓力,但懷孕屬「自願役」,服兵役則屬「不願意」。如果讀者覺得荒謬,請對女權主義者解釋她們的主張同樣荒謬。否則,男女平權就永遠是個烏托邦。
真正的性別平等運動,不能有私人意圖,不能成為另一場性別鬥爭。如今的女權運動,很像穿著父權暴力的仿冒品。畢竟,坐在這個權力頂端的人,是個剝奪人民多項權利的女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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