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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篇文章在上網後,經高人指正,文中有多處需修正,如果希望更詳加瞭解本文各項細節,請亦參考本連結。因為大濕並非國際法專家,對這位高人的指正是否為真也不確定,因此還是開放這文章,供更高之人指正)

也不知為何,大濕之前寫了一堆沒人看的服貿、TPPRCEP文章,突然昨天被人翻箱倒櫃找出來傳閱。其中有許多網友透過臉書與私人訊息問我問題。

但綜觀這些問題後發現,其中一項針對服貿國際法屬性部份,可以讓正反雙方,立即停下,反思自己是否站錯位置了。

由於很多網友說我批評反黑箱服貿行動,屬於賣國行為,那我就以『中共同路人』的污名贖罪,教導台灣民眾,如何可以一夜間,躺著就獨立。

之前一位網友問我服貿的國際法屬性,我昨晚上大號時想了一想,隨即叫太座幫我拿積滿灰塵的國際法叢書進來看了一下。

大約在拉到第三條的時候豁然開朗,因為我看到比我多十六條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十九條,內容大概如下:

 

第二編  條約之締結及生效  第二節  保留

 

19條 提具保留 

一國得於簽署、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約時,提具保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甲)該項保留為條約所禁止者; 
(乙)條約僅准許特定之保留而有關之保留不在其內者;或 
(丙)凡不屬(甲)及(乙)兩款所稱之情形,該項保留與條約目的及宗旨不合者。

 

不管這群拆立法院,喝啤酒的小孩懂不懂,這第十九條,就是他們抗爭的目的,也就是捍衛服貿的『保留』條款。因為我們不爽目前國民黨幫我們簽的內容,於是想要執行『保留』事項,也就是『逐條審查』。

但問題來了,我看了一下服貿協議(我真的全看完了!),其中沒有一項是針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保留事項明定。但根據第十九條,如果締約國雙方,沒有明示『保留事項』,等同包裹認定這項條約。否則就要撕毀內容,重啟談判。

好了,既然是如此,如果反對黨順水推舟,援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一條:

 

1條 本公約之範圍 

本公約適用於國家間之條約

 

然後再援引服貿ECFA英文全名(The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中的Agreement,作為條約國際法屬性的依據。Agreement雖然在台灣採擦邊球的用協議帶過,但國際法用的是英文。

vienna20convention20dorr根據該法條,條約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以及國際組織之間依據國際經濟法所締結其中包括條約、公約、協定和協議等名稱出現的,而其中的『協定』,就是貿易協定(Trade Agreement。也就是ECFA後續談判的服貿協議。

所以你看笨笨的老共,一點一滴的陷入國際法陷阱。如果反對黨聰明一點的話,他們可以這樣主張:『ㄟ~你們跟我們簽了一個agreement,這個東東是條約性質,根據條約法第一條,係屬國際法中國與國之間的契約喔。所以跟你們說,我們台灣早在3年前就獨立了!耶~~』

但目前在立法院喝啤酒的同學們,卻砸爛了這盤好棋,因為目前這些學生的訴求是『逐條審查』,但根據條約法第27條的:

 

27條 國內法與條約之遵守(注意:有關第27與46條大濕修正,請參

一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定為理由而不履行條約。此項規則不妨礙第四十六條。 

 

而第46條明定:

 

46條 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之規定

一、一國不得援引其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表示為違反該國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之一項規定之事實以撤銷其同意,但違反之情事顯明且涉及其具有基本重要性之國內法之一項規則者,不在此限。

二、違反情事倘由對此事依通常慣例並秉善意處理任何國家客觀視之為顯然可見者,即係顯明違反。

 

也就是說,我們既然沒有在簽服貿時,明定保留事項,而現在要用逐條審查式的方式推翻內容,這等同想跨過第27條,也違反46條第二項的依通常慣例並秉善意處理之』。而國際慣例就是『包裹表決』

kikinote_outland_ad-girl老共屆時就會跟小敏一樣說:『好啊!好啊!』

然後繼續說:『你們擅自改變條約內容,就等同承認服貿協議屬國內法。也就是你們台灣省政府,要修改地方條例,待修完後,就請我們裁示。等逐條審查完後,給我們『批准』就好,而非『重啟談判』喔!耶~~』(不知為何,我突然想到星爺)。

我們一旦要逐條審查,就會將原本可以打一個『國際法』的戰場,瞬間拉回國內法層級。當然,我是很喜歡陰謀論解讀,我慢慢開始懷疑,這些學生,是不是老共請來的啊?想搞一場『統一大任務』。

有網友也說,大濕啊,人家在簽服貿時,都馬是海基會對海協會的『會對會』模式,屬民間機構的財團法人,那能代表國家啊?

我在想,這還不簡單,現在的民意不是充斥反國民黨賣台聲浪,學生可以大辣辣的衝進立法院,邀請雞排妹、過氣藝人與到對岸賣電影導演『充分代表民意』,也就是說台灣所有人民都支持反共意見。

臺灣新聞自由與獨立建國運動先驅鄭南榕_TAIWANESE_Pro-Liberal_Democracy_and_Taiwan_Independence_Activist_Cheng_Nan-jung_-_Deng_Nylon  照大濕方式做,就不需要像左邊這位那樣辛苦了!

那就重新選舉一次囉,取代目前的立委組成。然後修憲將海基會升級成政府部門,服貿內容則溯及既往。然後對外援引服貿的條約法性質係屬國際法,乃國與國間的契約。

這不是什麼都不需做,一夜間躺著就獨立

 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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