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看李宗瑞的迷姦照的空檔時,將電視一轉,轉到一台含有馬賽克的畫面。不要誤會,這不是撿屍圖片,而是真屍圖片,請各位在閱讀這篇文章前,先觀賞一下這個影片,然後,問自己是如何解釋這個事件 (注意:畫面稍微有點視覺性)
好,我相信大家都已經想過一段時間,我解釋一下事件的始末;是這樣子的;日前一位流浪漢,因為癲癇發作,整個人癱在街上。不久後,兩位紐約市警察趕到現場,想要幫忙,可是跟著流浪漢一輩子的忠狗,始終不願離主人一步,也盡所能的想保護主人,因為在狗狗的小腦袋中,判斷此時主人應該很脆弱,這些圍在旁邊大吼大叫的路人,看起來很是不友善。
況且,後面還站了兩個穿制服的彪形大漢,開的車,頂上有嗡嗡作響的警鈴,實在震耳欲聾。所以狗狗判斷此非善人,要誓死的保護主人。
那人類呢?靈長類又是怎樣想?許多圍繞在流浪漢旁邊的路人很緊張,想過去幫助這位癲癇患者,但是盡責的忠狗,卻兇惡的狂咬想接近的人,逼迫這些好心的路人,必須召喚擁有合法暴力使用權的執法單位來處理。
而警察來後,他們是如何判斷的?一方面要救流浪漢,一方面要保護路人安全,不讓忠狗咬到,一方面要維護交通順暢,兩個人勢單力薄。但就在這當下,忠狗冷不防的又偷襲想要前來探望的路人,一個血盆大口就是咬下;突襲完後,好死不死的,又朝前來解危的警察繼續進攻。
在這兩秒不到的當下,兩位警察的判斷是立即開了兩槍,當場打的忠狗在地下哇哇慘叫。而且沒有直接斃命,而是在地下掙扎好一段時間。看了路人很是不忍,整個街道場面失控。頓時間,群眾的共識是大喊:『Why you shot him』(你幹麼射他?)
ETToday的新聞標題,也打上『冷血警察朝忠犬頭部開槍。』
首先,這兩位警察是『冷血』嗎?他們在情急的情況下要1.救流浪漢;2.防止路人被忠狗攻擊;3.維持現場秩序:4.合理自衛;5.聯絡救護車與呼叫後援;以及與最後的:控制暴動氛圍。這時的你,如果也是警察的話,會在兩秒不到的時間內,做不同的判斷嗎?
即使有更好的處理措施,比方說與其將狗射死,就用蠻力與忠狗搏鬥,將其擊傷,但見到這個狗狗忠心的程度,你真要把他用徒手方式打到幾近癱瘓,才會罷休,這會比用槍好嗎?是否更為殘暴?現場是否更會失控?因為兩槍僅花0.2.秒。而徒手擊狗搞不好會花好幾分鐘,圍觀群眾會比較泰然嗎?
有人有談到用電擊、或是麻醉槍,但一般而言,美國警察若不是在談判的情境下,或是事先知道事件主角是動物,應該都不會配戴這些工具在身上;畢竟,誰知道要到現場處理的是一條忠狗,而非癲癇患者。
況且,多餘的幾分鐘時間,除了上述的第4項外,1~6項都會被耽擱住,這會比較明智或人道嗎?開槍是『冷血』的象徵嗎?為何媒體要下如此的標?是否過於聳動、『灑狗血』、或是見獵心喜?
如果是這些群眾擔任現場的執法人員,他們會有不同的作為嗎?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如何作呢?先想一下............
思考......
思考...........
思考............
好,我當作你是想過了一段時間,再看這篇新聞的背景資料:
日前兩名警察在時報廣場對著一名沿路揮舞小刀的民眾連續開了10槍,這名民眾在送醫後不治死亡;如今又對著沒什麼攻擊力的狗狗開槍,紐約警察是否過度使用暴力,也成為紐約媒體質疑的焦點。
所以說這兩位警察是慣犯了,在接受這個新的資訊後,不知各位的立場是否有改觀?其實很多事情都是這樣的;一個發生,隨著新聞建構、下標選字、畫面剪接、現場重建、以及背景動態,我們常有直覺的歧見。
但如果試著扮演不同角色後,卻會有不同的見解;然而,這個見解,又常會依後續揭露的資料又再度改觀。而一旦有敘述者(小弟我),用特定觀點引導讀者,卻又會發現被不同的思路給牽引著。
又如果,讀者發現自己因為這個背景資料而改觀後,不妨再看下面的回覆1~2,是否又改觀了呢?
不知各位是否有意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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