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y pride Chicago02  

 是不是只有我一人如此認為,總覺得,最近走在路上,或是在臉書的分享文中,幾乎每個人都成了同志!

或許是住在西門町這個「同志熱區」,所以常跟同志與遊民圈的人混在一塊。但近來,好像「同志文化」已悄悄的滲透到社會各層面,甚至懷疑諸多參與這起同志潮的人士,根本並非同性戀。

昨晚走在西門町街上,準備大啖晚宴時,『又碰到』同志遊行,今年不知第幾回了!怎麼好像一天到晚同志朋友們都要出來「宣示主權」一下。

 

凱道上的馬路之所以那麼平,除了要感謝反核四、反服貿的朋友外,另一個需要感謝的族群,應當就屬愛追尋彩虹的露鳥俠吧。

不要誤會,我不反同志,就跟沒人會反扁平足一樣。但如果一年當中,至少看到不下5次「扁平足怪獸」,脫得光溜溜的吶喊「the Flat Foot Pride!」、「我要足高潮、不要香港腳!」我就會覺得怪怪的。

尤其最近同志的形象,好像都跟放蕩不羈、性解放、就是要顛覆你的思想、脫序脫到崩潰、集體性愛趴等事件劃上等號。真懷疑,這難道就是同志圈所代表的意義嗎?

不信可Google一下,搜尋最近同志議題中最熱門的新聞,蹦!第一個跳出的不就是「衝網路人氣、地下道演活春宮」的新聞?

內容是說幾位不認識的同志圈道長,為了讓自己在同志網站上享有高人氣,隨便約幾個志同道合的性愛狂,在金山南路上的地下道內大演口交遊戲。

maxresdefault另幾位不認識的同志們,則在一旁拍攝,或是血脈噴張的觀賞。不知各位做何感想;我不認為自己是個泛道德主義者,或是假道學人士,畢竟,小弟收藏的A片可說著作等身。但對這種行為,總覺得那麼不以為然。

沒作過研究,但直覺認為,會舉辦同志趴的團體,總帶有「反擊社會」、「挑戰價值」、「就是要顛覆你思想」的成份在。為了遊行而遊行的人應為數不少。為了贏得「反主流」的殊榮,許多人會做得很過頭。

比方說,在遊行中一絲不掛!我還真不知同志們那麼不愛穿衣服;或是那麼想當消防員、印地安人與穿皮革的警察。

或許,不要做的過份離經叛道,社會更能包容同志族群。

還記得第一次覺得同志文化開始氾濫時,約莫是在念大學的時候。當時的紐約夜店圈很流行「認養Gay朋友」(adopt-a-gay friend)的怪現象。朋友間為了增加彼此的「夜店啪數」,常會細數認識的同志夥伴,好似在集棒球卡般。

 

為什麼?因為被歐美等流行團體與次級文所影響,當Gay突然變得很酷、很潮、很與眾不同、很解放。但當夜店的燈光亮後,發覺被認養的「Gay卡」,只是白天在圖書館打工的異性戀男,根本不是同志。

自此之後,這種認養同志的氛圍,也慢慢席捲台灣。臉書上的頭像中,一度有過半數的朋友認養了彩虹。閃到最後連我都想幫愛因斯坦染頭髮了。

30年前說自己挺同志,需要相當的勇氣;30年後說自己反同志,則更需要更大的心臟。合理的範圍就在其中,過猶不及,總是覺得怪怪的!

更何況,同志所代表的意義,彷彿也不是在股溝中吧。

延伸:

錯!台灣哪是恐同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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