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沒有什麼國際觀與歷史觀的我國防部軍聞社,把國軍所舉辦的大學生戰鬥營結訓相片給PO在網路上,其中有三名一樣不進入狀況的學生,居然把在西方世界人人皆知的禁忌圖騰─納粹標誌與軍服給穿在身上,旁邊還有一個國軍士官在旁比YA的手勢!
此舉隨即引發以色列駐台辦事處的不滿,好在國防部副部長即時道歉,才未將此事件持續延燒;然而,當我在看到媒體以及民眾反應一面倒的批判這三位白目學生時,我總覺得還是有些隱藏的觀點,未揭露在大眾的意識內。那此議題,又可以從何角度思考呢?
首先,國軍確實應該針對納粹德國的標誌以及服裝,作嚴格規定,因為基於歷史的因素,以及所帶來的莫大痛苦與回憶而言,確實應該制定相關規則,以尊重普世價值的顯現。但是,台灣因對西方特有的猶太裔歷史有所陌生,因此缺乏文化敏感度,學生身穿納粹軍衣的意義,著實與美國南部白人光頭黨,或是德國新納粹派的意義截然不同,因此不能將兩者擺在同一天平上比擬。
其二,猶太人的民族苦難,以及對納粹特有的痛苦聯想,在台灣人民意識中,並無分享同樣的比例;而且,如果以色列,或是猶太團體,以其特有的意識型態,將自己束於特屬的受害者高閣上,這實有道德層面的「霸凌」傾向。西方猶太勢力,如此的將特有的受害者神格化、不可侵犯化,對於沒有分享到,或是參與到此歷史事件的文化而言,是否有那麼點的不合時宜,與張冠李戴?
記得在美國時,狀況外的老美也喜歡在頭上綁神風特攻隊的頭巾,像電影小子難纏的Mr. Daniel San就搞一個來戴過,當時還蔚為風尚,掀起一股神風特攻隊風。但這對亞洲有受到日軍迫害的國家來說,是否也是一種二度傷害?然而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抗議?我認為是因為亞洲人勢力在國際間比猶太人小很多,『受害者話語權』較小,所以也就沒人會把它當作一回事。因此,南京大屠殺、台灣慰安婦、靖國神社參訪也就不會換得先進國家同等的道歉。
這個『受害者話語權』實在重要,而且背後也需要政治實力作背書,舉個例子,美軍在1950末至1975年之間,在中南半島(寮國、柬埔寨、越南)展開上世紀下半葉的大屠殺,所投下的炸彈,比盟軍在二次大戰於軸心國投下的總和還多。死亡數字因美國自始至終皆採掩蔽技倆,約從1百萬到3百萬不等,美軍於當地的慘忍行徑不輸納粹,從生化武器的橘劑(agent orange)狂撒,到遍佈整個地區的地雷,目前每年還是死傷無數。
一直到現在,美國還是不敢通過國際反地雷條約,因為他們深怕這國際條約一旦通過,就要對之前在中南半島的惡行負責。越南每年因橘劑所誕生的畸形兒,持續造成越南當局的困擾,而當時美軍之所以會投擲這個無天良的毒藥,是因為嫌越南森林樹葉過於茂盛,不好炸人(包括平民),所以就發明這個樹葉脫落劑,以方便屠殺。
如果我們細觀美國在越戰後的官方態度,與處理過程,會發現,這個國家從未對這場戰爭道歉過。人家德國的總理布蘭德早在1970年於波蘭就跟猶太人道歉,甚至還下跪,歷任的德國總理也都如例行慶典般的舉行道歉儀式,可是老越呢?
卡特說:『越戰雙方的損失是相當的!所以不需道歉。』我查過,美國死傷人數不到老越的1/10,而且沒有平民,而且戰場是在別人國土,造成越南現在還無法全面恢復基本建設。甚至這場戰爭是老美因覬覦亞洲殖民勢力而啟動的『不正義之戰!』
美國好萊塢在之後所拍攝的藍波、勇士們、現代啟示錄、阿干正傳無不把越南塑造成邪惡的化身,需要靠美國這個正義化身扶正。想想,老越與猶太人的差別在於,前者因其為非白人、國運弱、在先進國家內無政經代表可代言,搶不到『受害者話語權』。
使得他們在越戰結束30年後,得不到老美一句道歉,而且在文化上,依然被醜化、忽視、冷落。而猶太人的命運雖然也是受害者,可是卻幸運得多。同樣例子亦可複製在東渧文、庫德族、南美印第安族裔、巴勒斯坦人等等,這些悲慘的第三世界居民,皆搶不到『受害者』頭銜的加持。
接下來,關於納粹集中營的史實部份,我想分享一個發生在1980年代法國大學的「傅里頌事件」(the Faurisson Incident)。傅里頌(Robert Faurisson) 為法國里昂大學教授,因其否認納粹集中營的存在,飽受猶太學者為主的批判。
當時美國公共思想分子杭士基(Noam Chomsky)秉持言論自由的大原則,袒護傅里頌的學術觀點,認為就算其論述的內容有誤,但國家並無權力決定歷史真相,不該剝奪其論述的主張;最後,杭氏捍衛「言論自由」的論點被模糊,反被激動的反方扣上反猶太主義者(Anti-Semite)的帽子。
我之所以提及以上的案例,是希望將國防部缺乏常識的敏感性,與學生穿著的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作切割。我認為那三位學生的穿著屬於自由表達的範疇,因為很明顯的他們並不是想抒發對猶太人的政治立場,各新聞報導亦可佐證我,因此我合理懷疑此為學生想要表達其穿著特色的舉動。
既然是如此,我認為國家無權置喙其等的穿著自由,因為對於歷史事件的詮釋,國家應保有中立的高度,這三位學生甚至可以基於個人信念的主張,以及對歷史的詮釋,要求國家給予公平的辯論平台,更何況這三位亦不是現任軍人,不受中華民國軍法所限制。
再者,台灣與以色列並無邦交,我們無須一面倒的採低姿態道歉,就算要道歉,層級亦無須高至國防部副部長;就算要動用高層級,也無須一開始就使用這張王牌,這情況其實就跟國際貿易談判一樣,那有人一開始就亮底牌?難道,我們這三位白目學生真有那麼壞?我們的國家軍事、政治策略真有如此邪惡?台灣這個軟弱的『半國家』,在國際事務上其實屬於乖乖牌中的乖乖牌,我們最擅長的除了道歉外,還是道歉!這次的處理,是否有那麼點的息事寧人?
另外,倘若這三位學生真有對納粹德軍的政治理念,並想挑戰傳統的事件解釋,國家應基於言論、思想、以及表達自由的大方向上,給予最大幅度的讓步空間。雖然我認為最後的共識會與目前的歷史解釋相差不大,可是國家並無決定歷史真相的壟斷權。所以,猶如上述杭士基的觀點,國家要予以尊重,並提供陳述的平台。
但是,我認為就算這三位學生真有如此的信仰與思辨深度,能夠翻案這歷史共識的可能性極低;再者,我對台灣學生一貫思考素質感到極度悲觀,這三隻小豬搞不好根本沒有什麼思想的堅持,應該只是覺得制服很酷,想拿來穿穿看而已。甚至連這是納粹的軍服還不知道。
但是,如果整個辯證的演繹是照著以上的過程而來,我就會對這社會感到慶幸,因為這會比政府不加思索,快速的道歉;學生無厘頭的狀況外來得有深度,因為經過深度省思後的摩擦,會比毫無知覺的盲從來的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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