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正先生,早阿!」
「喔!你來囉,我正在拍園藝工撈芙蓉。」,在植物園池畔,這位專拍攝鳥類圖片,畫成一疊又一疊素描的先生為大正直一。應該可算是我的同事吧,畢竟濕兒的工作沒辦公室,每日早上從家中,散步至寫稿的地方,都算是我的辦公室,遇到的人,當然都是我同事。
「你知道就在你拍工人的時候,我在拍誰嗎?」
「我,喔?」
「答對了,這叫做大正玩鳥,大師在後!」
大正直一是一位日裔居民,是否有中華民國國籍,我不確定,但他確實愛台灣,討厭日本文化拘謹的那一套。擔任日本報社的東南亞新聞特派員多年後,決定退休於台灣定居。每週會有一至兩天到植物園畫鳥,成為我一個月幾天的「同事」。
「跟你說喔,真正的神畫,鳥會自動飛到面前,給我拍,讓我畫;根本不需要移動位置,捕捉獵物。只要先挑個好地點坐下就好;慢慢的,這個磁場就會吸引到該來的人、事、物」,大正回。
「沒錯,你知道嗎,在印地安人的習俗中,智者會跟在森林迷路的小孩說,『不要找出路,要讓森林去找你』,這應該也是異曲同工之妙吧,畢竟原住民的生活較貼近大自然,與現代人的物質觀相比,有著對生命更靈性的看法。」,我也回。
當然,有著與原住民近距離居住多年體驗的大正,也隨著我分享類似的故事,「你知道嗎,在台灣原住民文化中,有一種叫做『靜射』的概念,就是靜靜的待在一個地方不動,該當你晚餐的獵物,會自動且『自願』的走到狩獵範圍,讓人射中」。
說實話,不確定大正是否說錯,一直在Google中搜尋不到『靜射』二字,但背後的觀點,卻深深吸引我的注意。我也認為這宇宙不是冷冰冰的原子所組成,而是在這些化學物質的背後,有個更高智慧的能量,將萬物縫合在一塊。
還記得印度哲學中,有著大梵天(Brahman)與小梵天(Atman)的論點,有點類似上帝與子民的概念。這兩個梵天,時時刻刻都在一個緊密的磁場上溝通訊息,只要小梵天的需求符合宇宙運行的道理,大梵天就會將這需求,雙手奉給小梵天享用。
我想,大正所述的『靜射』,應該就是這道理。這位年過70,依然為單身的阿伯,訴說著自己退休後,一度失去生命重心,如果不是可每天到處畫畫,與來往的路人聊天,他可能早就跳樓了。
「跟你說,王先生,你一定要找工作,我在龍山寺碰到很多人,他們有些不是遊民,有一個甚至是包租公,每個月可坐領幾十萬的房租。但每天早上,他們都跟我抱怨很痛苦,因為不知道要幹麻,生命沒價值。所以喔,你要找工作,不要每天晃來晃去。」
「是啦,我也想找工作,但與職場斷層多年,一時要找個自己喜歡的工作,也不容易。前個月,是有重開104,試圖隨便找個東西做做,打發過多的時間,但第一天,我就拉肚子,覺得跟我的人生價值,有很大落差。畢竟,我是文字工作者,理應到處找故事寫才對啊,而非當郵差送信,或去鬍鬚張端菜。」
不久後,我看到大正的照片盒上,寫著「無神論者」的幾個大字。一般而言,人是不會此地無銀三百兩,如果真是無神論者,為何要寫那幾個斗大的字在寶貝盒上,向路人證明自己是無神論者?
「我讀心理的,我覺得你對大自然充滿神聖的敬拜,也相信『靜射』的道理,應該不是無神論者。一般而言,神代表父親,我覺得你要不是被父親家暴過,就是被遺棄,你對父親或母親的態度是,想要愛,卻得不到,對吧?」
本來靜靜畫著夜鷺的大正,突然被我的這個心理診斷震住,眼中似乎有點泛紅的跟我說,「第二個」
「被遺棄?」我回。
「我爸爸是日本人,來台灣遇到我媽媽這位風塵女子,懷了我後,爸爸就跑走了。我媽因為對我這個私生子很是羞恥,封閉的社會也不允許,所以就把我給送走了,我恨他們,永遠也不想看到他們,跟他們有任何瓜葛。」
「對吧,你因為被遺棄,有著與生命失去連結的焦慮感與憤怒,所以才會有無神論的信仰,而且一般人就算不信神,也不會如此高調把這信仰寫在工具箱上,讓人看到,我認為,你還是有神論者,只是不知如何跟祂靠近。」
「我媽有叫現在的老公讓我去他的工廠打工,但態度很差,一直管我,而且他們只是要利用我,做沒多久,我就離開了。」
「看到沒有?你的內心本能的還是想與媽媽接觸,只是大家的方式都很不好,溝通不良,你認為她在利用你,找個廉價工人,但怎會有人花那麼大的成本,在失聯多年後,把你找回安置,就為了省一小時幾十塊的工錢?說不通。」
我繼續說:「就跟你不信神,卻會花時間把『無神論』貼在工具箱上的道理般,都是有更深一層的情結在背後。其實,你一直都還是想與父母親和解的。或是從他們的嘴中聽到道歉,好讓你原諒他們。」
或許就是這原因,無神論的大正,總喜歡找教會或是慈濟功德會,幫他們免費提供拍照服務。卻打死都不願意跟他們一起用餐。
當然,大正死也不肯承認他對父母的和解渴望,我認為再多花時間說服,或許只是在合理化我對父母親矛盾情結的和解渴望。但如大正所言的『靜射』道理,只要挑選一個安靜的地方,宇宙中的磁場,自然會把訊息帶領給你。
那天道別前,大正突然從地上站起,看著我的眼睛,與我四目相交,說著:「謝謝你」。
延伸:
欲與大師一同踏入思想的雲端,在下面按讚就對啦!!

宇宙是不是冷冰冰的原子所組成? 你被神遺棄了嗎?
引申 有趣的問題是: 神會遺棄你嗎? 神可以遺棄你嗎? 或你真的可以被神遺棄嗎?
因為神是無所不在 不只有神無法遺棄你 你也無法被神所遺棄
不相信可以做個簡單的實驗 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被神給遺棄了?
找個你認為最荒唐的錯誤 或是你直覺認為最簡單的錯誤 看看你能否讓最簡單的錯誤真實的發生實現
如果可以讓任何的錯誤在真實世界中發生 就可以證明你真的已經被上帝遺棄!
神不會遺棄任何人,除非自己先遺棄自己。在森林迷路的人,就算路去找他,也極可能因為平時少親近森林,反而刻意跳過出路而選擇走叉路迷途。寄了信去gmail,大師讀後無需贊同,個人人微言輕,只希望大師平心靜氣的去思考,別讓負面情緒、負面思考和負能量給掌控。
毛澤東從1966年起,發動10年文化大革命,很多宮廟和神廟都被紅衛兵給砸毀,結果在蘇聯1991年瓦解之後,現在中國變成世界第二強權. 法律是人造的,同理神也是人造的,沒有被神遺棄的問題,而是要跟創神者如何交陪吧!
中國歷史上出現的強權不勝枚舉 強權從哪來的? 在中國是強人政治獨裁統治 在美國英國是資本家寡頭政治壟斷
中國近代毛澤東、蔣介石是強人 一個不信神、一個是基督徒篤信上帝
不管是信神或不信神 也不管你願意或不願意 不管你的意願如何 不管你的理由你的決心你的毅力如何 不管你是不是反抗 不管你是不是強人 最終的結果你都只能接受上帝預先所做的決定
因為你無力反抗,反抗也沒有用 在這個意義上,強人是顯得如此渺小脆弱微不足道
既然信神或不信神的結果都一樣 為什麼要信?
就像開車上高架道路 你可以隨便高速蛇行甩尾,你也可以遵守交通規則 但聰明的選擇最好是遵守交通規則
意思就是 在上帝創造已事先規定的世界生活 不信上帝或不遵循上帝所定的規則 是愚蠢無知像孩童幼稚的行為 聰明的選擇最好遵守上帝所定的規則 因為其實你無法不遵守,你無力反抗 包括所謂強人也一樣(無力反抗)
上帝看待每一個人都用同樣的標準,無一例外 你只能選擇相信,你只能選擇遵守,沒有其他的選擇
在高架道路選擇高速蛇行甩尾不摔車的機率相對較小,摔車就是正常結果 不管你選擇高速蛇行甩尾或遵守規則 可能產生不同的結果,但都同樣符合因果律的制約 (並不會發生錯誤的結果)
砸毀神廟不信神和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強權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
毛澤東習近平手中握有世界強權最高權柄 但是時間到了一樣還是得放手,沒得商量
這告訴我們 把手中權柄用於累積個人的聲望財富到頭來還是虛幻的一場夢 用於造福人類社會的生活環境則是上帝給人的最大祝福
引申為 國家發展經濟如果只是累積少數人的財富結果只是虛幻的一場夢 但對於大多數人民卻是一場惡夢
11月24日選舉投票,請拒絕把惡夢加諸自己身上
拒絕把國家的山林毀壞, 把屬於國家的礦產圖利給私人財團牟利 (投給自己的生活環境,投給齊柏林紀錄台灣自然環境山林的控訴)
拒絕詐騙政府一手敲木魚,一手拿屠刀,口唸阿彌陀佛 拒絕政府核准燃煤發電合法排放法定毒性物質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一級致癌物,污染空氣剝奪人民生命呼吸自由權利,
拒絕讓我們的小孩每天暴露在有毒的空氣中遭受毒害 (投給自己和家人,投給你的孩子免於遭受空氣污染毒害)
台中燃煤電廠每天燃燒 4萬公噸以上的燃煤排放毒氣合法? 而市井小民吸一口菸要接受禁令被罰一萬元? 每天燒 4萬公噸以上的燃煤,等於每天至少燒掉二千台以上載重35噸大卡車的燃煤量,排放是合法?
拒絕立法委員耍嘴皮所謂斷頭影片造假是「一種犯罪行為」「不僅嚴重傷害台灣民主,還遠遠超過人類道德底線」? 而對於燃煤排放毒氣殺人視而不見, 就不是「一種犯罪行為」「遠遠超過人類道德底線」?
就不是嚴重傷害台灣民主? 人民授權政府可以核准燃煤合法排放毒氣污染空氣?毒害自己的家人小孩?沒有侵害台灣民主? 是所謂超超臨界機組「燒乾淨的煤」? (投給生活健康,投給自然清新乾淨的空氣,投給保護孩子自由呼吸的權利)
拒絕低薪過勞年青人努力工作養不起孩子,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 拒絕砍七天假日雙倍工資圖利財團 拒絕勞工過勞死是勞工自己有病不是過勞
拒絕政府機關違法雇用非法廉價派遣人力 帶頭違法剝削壓榨勞工,扭曲壓抑市場價格工資上漲
拒絕國營事業長期人力不足不補足人力 用排班違法加班壓榨勞工,扭曲市場供需,抑制市場工資上漲 (沒有嚴重危害大眾公共運輸安全?發生事故死傷破碎的家庭找誰討回家人失去的生命?)
拒絕政府被幫派派系把持綁架 所謂高雄幫財經幫交通幫 (拒絕政治酬庸派系利益分贓)
拒絕台灣詐騙的責任政治? 氣爆官員下台轉個彎又可以高升中央繼續當大官? 是台灣價值? 不是台灣詐騙政治?是責任政治?是進步的政府?
拒絕立法院被政黨綁架一分鐘通過法案審查 說是進步的立法
11月24日投票, 請用選票讓言行不一、說謊欺騙、冷血邪惡傲慢的政黨記取教訓 給她們重重的一擊、請她們下台滾蛋!
以上所列舉如果都是事實 而投票給這樣的本土政權, 請問對於人民的日常生活、對台灣民主發展有何益處?
有關本土政權的定義 如果選舉結果是由全體台灣人民共同投票決定,是台灣人授權產生的政府 請問還有誰不是所謂本土政權?
劃分本土政權與非本土政權,邏輯上完全説不通 目的只是在製造對立,分化台灣社會 (如果這不是所謂邪惡政權,請問什麼是邪惡?)
第一名 新竹市第2選區議員候選人施乃如 ﹝32B,24,33) ﹝155公分,46公斤) 6年6班1115 婚姻狀態:未婚 第二名 台北市內湖南港區議員候選人高嘉瑜 69年次 ﹝32C,23,33) ﹝158公分,46公斤) 6年9班1017 婚姻狀態:有男朋友 第三名 台北市士林北投區議員候選人鍾佩玲 ﹝32B,24,33) ﹝157公分,45公斤) 6年8班0327 婚姻狀態:老公是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薛凌的大兒子何利偉 第四名 新北市板橋區議員候選人戴瑋姍 ﹝32D,24,34) ﹝158公分,45公斤) 6年9班0123 婚姻狀態:未婚 第五名 台中市南屯區議員候選人吳佩芸 ﹝32B,25,34) ﹝160公分,49公斤) 7年1班 婚姻狀態:未婚 第六名 台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候選人吳沛憶 ﹝32C,25,34) ﹝162公分,49公斤) 7年6班0120 婚姻狀態:處女 第七名 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候選人顏若芳 ﹝34C,26,35) ﹝166公分,52公斤) 7年4班1027 婚姻狀態:未婚 第八名 台北市大安文山區議員候選人林穎孟 ﹝32B+,26,36) ﹝155公分,50公斤) 7年5班 婚姻狀態:未婚 第九名 高雄市旗津鼓山鹽埕區議員候選人蔡宜芳 ﹝34F,26,36) ﹝158公分,50公斤) 7年9班 婚姻狀態:未婚 第十名 桃園市八德區議員候選人朱珍瑤 ﹝36G,24,35) ﹝175公分,54公斤) 7年2班0715 婚姻狀態:未婚
除了抹黑、抹紅、抹黃 沒招了?
高雄市長選舉一對一雙雄辯論 我們看到 一個是「你不懂、你不懂、你不懂」 一個在闡述高雄人的痛苦、希望、以及未來
請問你看到的是什麼? 誰贏了呢?
其一 說高雄又老又窮是在蹧蹋羞辱高雄人,唱衰高雄 (高雄沒有又老又窮?是誰讓高雄又老又窮?)
其二 用不堪入耳的字眼 影射辱罵花媽「肥滋滋、大母豬」 就像把高雄形容又老又窮是在蹧蹋羞辱高雄人,唱衰高雄
其三 高雄林園區漁港轉型,問韓主委的政策是什麼?如果當上市長要如何解決? 二個漁港淤積破敗景象,不是執政二十年留給高雄市民的恥辱印記? (不是反映了又老又窮、又醜?不是行政怠惰擺爛的結果?)
小市民問: 一場雨 五千個天坑 高雄何止又老又窮而已,不醜陋嗎?
是誰在高雄執政二十年 留給高雄市民的是 一場雨 五千個天坑,高雄成為千坑之城?
留給高雄市民 負債三千億 高雄子弟離鄉背景被迫要到外地謀生 幾十萬的北漂青年
代表高雄庶民文化知名的六合夜市, 一條街道冷冷凊清,攤商生意一落千丈慘兮兮哀鳴遍野
高雄市民每天呼吸髒污的空氣 嚴重污染一年有一百多天是紫爆超標
是誰剝奪了高雄市民自由呼吸的權利 是誰用核准生煤許可來回報高雄子弟 把高雄市民託付給政府的公權力,用來核准生煤許可?排放污染毒害自己高雄的子弟? (請問,這是台灣民主價值?)
然後說 高雄是偉大的城市 高雄是我們的母親 我是高雄的女兒 不是一手敲木魚,一手拿屠刀,口唸阿彌陀佛?
一場雨 五千個天坑 高雄還是偉大的城市? 不是在羞辱高雄人? 誰糟蹋侮辱高雄市民?
一年就有一百多天是紫爆超標 剝奪高雄人自由呼吸的權利 卻說,高雄是偉大的城市?高雄是母親?是高雄女兒?
不是蹧蹋羞辱高雄人的智商? 不是咬我們一口,還要說她們是愛我們,在親我們? 還當我們是傻瓜?
漁港淤積、漠視漁民生計,不也反映了政府行政效能行政怠惰
「短短二個月,一夕風雲變色,是一股逆流?台灣是不正常的社會?沒有是非公道?」 但受害是誰?是執政者?還是高雄市民? 不是空污、氣爆、北漂、百業蕭條、關門歇業無辜的市民? 不是親人離散、家庭破碎、離鄉背井受困受苦的高雄子弟?請問是非公道又在哪裡?
請問,是中國網軍製造的假新聞假訊息?還是自作孽? 自己自作孽還要扣人帽子?抹紅抹黑?這也是台灣自由民主價值?是台灣進步的價值?
(摘自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年11月24日 公民投票: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第7案至第16案公投公報電子書 編號第 7 ~ 16 案 第 7 案 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 (盧秀燕) 第 8 案 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林德福) 第 9 案 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郝龍斌) 第 10 案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游信義) 第 11 案 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曾獻瑩) 第 12 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曾獻瑩) 第 13 案 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紀政) 第 14 案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苗博雅) 第 15 案 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王鼎棫) 第 16 案 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 (黃士修)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民國 107 年 5 月 9 日修正) 第 53 條第 2 項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 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 、散布、評論或引述。 第 56 條第 2 款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第 110 條第 5 項 違反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 下罰鍰;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