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是否知道台灣的上市櫃企業,已經集體違法了嗎?這個法為「加薪四法」。根據相關內容規定,上市櫃企業、相關工廠與中小企業一旦營運有獲利,就「必須強制」加薪。沒錯,這是硬性的法律條文,沒得商量的;但請問,有發生嗎?
再來看看同時間發生什麼事。根據12日聯合報報導指出,上市櫃公司9月營收衝破3兆元。依據法人針對第三季發布狀況預估,上季獲利總額年增率達5~10%;季增率則高達20~25%。全年獲利更創下2兆的史上最高紀錄,為連續3年創新高。根據這個「耀眼」的獲利狀況,台灣的勞工真有獲得年增率5~10%、季增率20~25%的加薪幅度,且連3年增幅達史上新高嗎?如果你我存在同一個島內,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若以150萬上市櫃企業員工的人數換算,2兆的獲利,等同今年每個員工幫企業賺入133萬元的財富。若以5:5拆帳,每個台灣上市櫃員工,應該在今年可分配到66萬元的額外收入喔!
就算以吝嗇的7:3分潤好了,每個員工也應該獲得44萬元的利潤,而且根據法律明定,一個員工都不能少。如果沒有,就代表行政院長賴清德已帶頭讓上市櫃企業集體違法了,且違反的是「加薪四法」的相關內容,因為照理說政府「必須」執行相關罰則。
所以根據這個法規研判,賴神根本劃錯重點,他不應該「呼籲」上市櫃企業把起薪調至3萬元,而是該用盡各種行政與司法手段,逼迫企業將那消失的每人133萬元獲利與員工分享,因為這是員工幫企業賺的,也是寫在中華民國公司法、勞基法與工廠法中,是不容許質疑的法條。
然而事實是,根據主計處的統計顯示,台灣勞工的實質經常性薪資,依然倒退至17年前的水位。許多員工根本一年連40萬元都賺不到,更遑論拿到那133萬元幫公司賺得的額外利潤。
為什麼會這樣?本人約莫歸納出下列五大原因:
第一、失效的選舉制度:依靠大財團獲得政治獻金的兩黨政府,狡猾的將舉發責任歸咎於員工,也就是公部門要求小員工們自行與企業這個大鯨魚對抗,並向資方提告與舉發。問題是,領著22K的小蝦米們敢嗎?
第二、狡猾的賴神:關於企業「缺才」部分,賴神從不提兩年前才過的「加薪四法」,而用障眼法的方式「呼籲」企業該調薪,把加薪議題操作成是資方的「道義施捨」,而非「法律義務」。不知不覺,不了解本身權益的勞工們就以為企業沒義務幫員工加薪,因此就摸摸鼻子認了。
第三、租用型勞工組織:台灣許多勞工團體傳統上與民進黨共睡一張床,原本這是抗議企業為何不加薪的好時機,但許多「租用型勞工團體」卻把焦點鎖定在「一例一休」。問題是,就算政府不修改這個法案,台灣勞工低薪問題依然嚴重,就算提供更多的休息時間,收入無法到位也是虛晃一招。
第四,可悲的工會:台灣沒有堅挺的勞工組織,因此再漂亮的勞工法規倘若沒有「大有為」的政府介入,挺勞工的權益都只是在天空中畫大餅。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顯示,要求企業加薪最佳的管道,並非靠政府代為議價,而是員工自己組成工會,靠利害關係人的集體議價權,為自己把關。
看看德國等北歐國家的薪資之所以羨煞全球,並非政府強制規定加薪政策,而是國家擁有堅挺的工會組織,負責幫員工議價薪資、爭取福利。這些國家的勞工團體十分專業,通常會形成大型的雨傘架構,專業且全職的幫勞工議價、罷工、訴訟、以及研究勞資結構。
第五、台奴意識重:台灣對經濟認知多半採右派的成長典範,認為張忠謀、郭台銘、巴菲特這類大老闆才是值得尊敬的模範。反觀法國勞工不愛美式競爭主義,主張勞工權益與團結精神,所以在法國看不到類似川普的《誰是接班人》等實境節目。這個國家甚至流行Bossnapping這詞彙,中文可譯為「老闆挾持」。
爆肝的法國勞工,為了伸張正義,以及「協調」福利,會侵入高層辦公室中挾持老闆。像是3M法國公司負責人被囚禁兩天兩夜、索尼法國的執行長被監禁一個晚上,以及英國膠帶製造商Scapa的3名高階主管被堵在辦公室內動彈不得。而最有名的,就是全球最大重工業商Caterpillar(開拓重工)公司4名高階主管遭挾持。這些挾持人士才是法國人推崇的典範。法國的抗爭不具政治色彩,也非政黨外圍組織,屬自發性行動。
結論:所以當各位再聽到賴院長「呼籲」企業該加薪時,大家可以直接打臉他,嗆說「這根本是騙肖ㄟ」!事實是資方已經違法了;然後問問自己,為何還要默默忍受?原因是台灣勞工的「自我奴役」心態,並非國際潮流。事實上,我們根本就在漠視應得的權益。
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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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私人企業都沒有人願意開第一槍
工商企業資本家利用政治獻金收買國家,藉以影響政府經濟政策壟斷國家資源分配,主要包括國家租稅水電土地工業補貼政策以及勞工政策,
這是經濟成長的果實被工商企業資本家壟斷的主要原因,
少子化、年輕人不婚不生、人才外流就是反映了國內低薪過勞惡劣的勞動環境留不住人才以及年輕人沒有經濟能力養育小孩,反映了國家經濟成長果實被工商企業資本家壟斷的惡果
而受害的一千萬勞工家庭薪資所得停滯倒退十七年 反映了辛苦工作的勞動階級被資本家剝削壓榨的結果
修改勞基法放寬工時彈性規定的效果也等於實質增加法定工時
賴清德必需清楚知道放寬工時彈性規定增加法定工時不會改善薪資倒退十七年低薪過勞人才外流少子化年輕人努力工作養不活自己和小孩不敢組織家庭的問題
無法解決所得分配不均經濟成長果實被少數人壟斷的問題
除非賴清德天真的以為經濟每年成長企業因人事成本增加利潤都被勞工拿走老闆錢賺太少了 (事實並非如此,企業利潤是被老闆壟斷勞工薪資停滯十七年)
在自由市場經濟 勞動力也是一種商品 勞動價格是由市場供需法則決定
如果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等於放寬增加法定工時
結果就是一個勞工負擔兩個勞工的工作量,也等於增加市場勞動力供給,而供給增加就會抑制勞動市場價格,這是國內「低薪過勞」勞工薪資停滯十七年的原因
賴清德是醫生,就不應該頭痛醫腳治感冒拿瀉藥
如果企業提高薪資增加人力補充不足的人力可以解決缺工問題,可以解決低薪過勞問題,政府就不應該便宜行事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讓低薪過勞問題更惡化
政府不應該用政策不當干預操縱勞動市場供需抑制勞動市場價格上漲
這和之前賴清德呼籲企業要給員工加薪,以及蔡英文說台灣勞工可以獲得更好的待遇根本就互相矛盾
而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政府 政策上自相矛盾自己打臉自己 說難聽點不就是台灣最大的詐騙集團?
台灣勞工希望多賺點錢增加收入就要付出更多的勞力付出更多的工時 付出更多的工時更多的勞力不會過勞?會增加更多收入? 付出更多才會收穫更多,這很合理呀?
台灣的經濟學者似乎都睡著了,或都瞎了都啞了 如果不是都睡著了,不是瞎了或啞了 不是良心被狗啃了,不是書都白讀了
請用經濟學的知識告訴我們, 放寬法定工時限制不是增加工時不會增加工時?
增加法定工時不等於增加勞動市場供給不是增加勞動力供給不會影響抑制勞動價格不會抑制工資上漲?
增加法定工時可以解決低薪的問題? 增加法定工時可以解決過勞的問題? 台灣勞動環境並沒有低薪過勞問題?
台灣每年經濟持續成長不是真的? 台灣每年經濟成長的果實不是被少數人壟斷?
台灣沒有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 解決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不是增加一千萬勞動受薪家庭可支配所得?
增加勞工所得增加勞工的工資就是要增加勞工的法定工時? 政府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可以解決低薪過勞所得分配不均問題?
少子化年輕人不敢結婚生子養育孩子不是因為低薪過勞問題? 人才外移不是因為低薪過勞台灣勞動環境惡劣所致? 台灣沒有少子化人才外移嚴重的問題?
政府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可以解決低薪過勞少子化人才外移問題?
不然政府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是在幹什麼?是為誰修法? 修法放寬法定工時限制,符合憲法公共利益原則?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正當性原則?
蔡政府 自作孽 2017-11-27 中國時報 主筆室 為了一例一休修法,蔡政府不僅引發勞工團體全面反彈抗爭,連黨內都吵成一團。坦白說,這種結果只能說是自找麻煩,或是說「自作孽」。 《勞基法》修訂在馬政府末期其實已完成,而且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但蔡政府上台後推翻前朝規畫,為了討好特定勞工團體,從「7天假」到一例一休,改了又出現窒礙難行或是負面影響過鉅,發現情況不對要改回去,結果引發勞工團體更大反彈。 如蔡政府能依照原規畫盡快通過,不要亂改,甚至在馬政府末期即支持其修法,現在應不致於要面對這樣的窘境。 類似情況其實不少。馬政府末期,兩岸貨貿協議已接近完成談判。如果當初綠營支持,讓貨貿盡快上路,今天就不用面對嚴重的經貿邊緣化問題。大陸占台灣出口的4成,有兩岸貨貿協議加持,確實能紓緩台灣邊緣化危機。 能源政策情況雷同。綠營對能源政策外行,非理性的反核,讓核四封存、已運作核電機組停止運作,結果讓國內供電吃緊,只能拚命增加火力發電,因此造成排放與汙染增加,引發地方民眾反彈,甚至影響到綠營縣市長的連任之路。 當年唱高調追求「零驗出」的反美牛、美豬,執政後不知該如何轉彎;為了反核把核能妖魔化,結果碰上日本政府施壓,要求開放福島地區的「核食」,又再陷尷尬境地;那些當年被綠營鼓動反核者,反過來大力反對開放核食。 一例一休當然有必要修改,因為其對勞資與經濟都產生負面衝擊,部分勞團以極端的連續工作天數攻擊修法,道理上說不過去。但綠營面對諸多地方行政紛爭問題時,可曾反省過自己當年不問是非對錯,又毫無專業地一味反對藍營政策的做法,其實正是今日嘗到苦果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