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十年前談去美元化,五年前藉由「唬爛中美貿易戰」證實我的理路後,目前有更多主流媒體、專家與網紅,也開始談論全球的去美元化倡議。但還是有人大笑「全球早在 1960年代高喊去美元化 」,沒一次成功。我想回的是,去美元化早已是趨勢,只是很多人抱著美元不會走弱,仰望星空許願。但他們忽略了幾個貨幣根本邏輯。
先說為何這次的去美元化會成功:
首先,與上個世紀相比,本次以美元為體系的全球公債佔 GDP比 已來到的 120 %;反觀 1960 年代僅佔 40 %不到;美國的比例則類似這分佈。美國上一次有此高債務比時為二戰前,當時需要一個世界大戰搞「去英鎊化」。目前又來到這關鍵點。
(圖說:美國與全球債務佔GDP比,你看上次這麼高,是全球去英鎊化時期,1960年代只有40趴)
其次, 1960年代全球沒有金磚四國、IMF的SDR 尚未納入全球二哥的人民幣、沙國沒與中國簽訂人民幣原油協議。當時挑戰美元的為沒上述條件的法國,這次是包含俄羅斯、沙國、伊朗、南非、伊拉克與巴西等石油出口與原物料大國。
第三、 中國已與日、韓、俄、法、澳洲、歐洲、東協等幾十個國家簽有貨幣互換協議,方便未來取代美元。
第四、 人民幣國際化正如火如荼發展中。
第五、全球主要貿易國家(中、台、日、英、瑞士等)在過去兩年美元強勢期間,已大幅拋售美元支持本國貨幣;中國甚至在假貿易戰期間拋售一兆美元。
第六、當時的美元有8000噸經過「盤點」的黃金儲備支撐;但Fort Knox的金庫已有70年未審計、50年未有記者進去採訪,誰能保證真有這些儲備?反觀上海黃金交易所剛設置完備,與石油掛勾,且中國的黃金儲備量只有少報,而無灌水嫌疑。
第七、如今全球央行正在搞CBDC ,結合反針圈最討厭的 WHO 規範疫苗護照,這將輕易的更改貨幣典範。因統治地球的深層政府,期望將人權與貨幣相結合,美元舊秩序難以達到這體系,一籃子貨幣結合 CBDC 會比較好找到發行的藉口。中國人民則是最早的監控苦主,於是推這群傻B先當儲備貨幣典範。
上述七項就是目前已進展超過 10年的「去美元化倡議」。只是這跟未來美元會崩潰是兩個問題。上述七點是挑戰美元霸權,但目前美元的交易與外匯存底仍佔全球60成左右,雖然趨勢為降低,仍為最主要貨幣。因此去美元化不會立即發生。
那會多久呢?有人說一週、有人說5年。關鍵就在於這段期間美元會怎樣走。若以國內的購買力,美元會持續走弱,看看美國的通膨在過去兩年連連走揚至9趴就可看出;但美元匯率則在緊縮期間走揚,DYX一度來到112。這就形成美元在國內弱、國外強的有趣現象。
展望未來,殖利率倒掛嚴重的美經濟體,應會迎接一個衰退的格局,因此FED 必須暫停升息,乃至降息的境地。這就解釋最近美元指數的疲軟,與去美元化的呼聲。但因美元仍為儲備貨幣,未來一旦大崩潰來臨,債務違約將頻頻發生。
(影片:美元會隕落嘛?51:20開始)
以債務為主的現代貨幣理論(MMT),意謂著屆時將缺美元償債、交易與保值。因此市場將紛紛搶美元,導致美元對國際的匯率飆升、但對內的購買力依然不振,甚至有停滯性通貨膨脹(stagflation )的狀況,直到全球無法忍受一個狂飆的美元而崩潰。這才是去美元化的終結篇。但觀察 1970 ~ 1980 年期間,黃金在這個時期最堅挺。
所以目前就是美元疲軟的與金價走強的窗口了。因為FED緊不起來,大崩潰也尚未來臨,因此也就硬不起來了。金價則在崩潰最初與美元走強的初期有逆風。所以當大家討論是否目前為全球去美元化期間,若把美元對外的匯率與對內的購買力搞混,就是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連我也常犯這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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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主權定義上試圖扭曲憲法模糊焦點掩蓋事實 只是突顯自己懦弱膽小無能逃避現實不敢面對真相
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請問誰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國民主權原則定義的中華民國國民 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人民 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全體台灣人民
中國大陸14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不是中華民國憲法定義的中華民國國民 請問哪來的一中憲法
中華民國國民包含中國大陸14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主權是屬於中華民國
請問行得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同意 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原來只是一場玩笑
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也是中華民國領土 不是像傻瓜一樣腦殘自嗨一廂情願自說自話
也難怪中國官員會冷冷的回一句「誰理你們」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1 月 1 日公布)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抱歉 又離題了
陸委會公然倡議兩國論嗎
兩岸現狀 台灣是中華民國 大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岸現狀是兩個國家,兩國論不是事實
一邊是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國民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軍隊
一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隊
兩岸現狀事實不是兩個主權國家(兩國論)
所謂 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擁有中國領土主權 中華民國代表中國14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不是自欺欺人典型精神分裂像瘋子的瘋言瘋語自說自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是聯合國通過的決議案具有國際法的效力
台灣要和中國爭中國代表權聯合國大會已經有2758號決議
依據聯合國大會的決議 或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不是中國也不能代表中國
中華民國國民是台灣 2300萬的人民 中華民國只能代表台灣
兩岸事實現狀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主權國家
依據憲法國民主權原則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國家領土主權的定義 中國大陸14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領土主權不屬於中華民國
民國94年6月10日台灣修訂憲法增修條文, 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仍明示不排除未來國家統一
兩岸統一的前提 台灣2330萬人民必須依法踐行必要正當的法律程序(投票同意)
前提就是增進兩岸人民的情感交流 不是互相攻訐相互仇視
停止虛耗 像小孩子一樣幼稚宣示你是我的不是你的
事實 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華民國 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不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台灣不是中國不能代表中國 依據憲法國民主權原則中華民國政府只能代表台灣 現狀事實兩岸是兩個國家
兩岸人民情感血緣文化是一家人都是中國人
但法律上 兩岸人民國籍不同是兩個主權國家兩部憲法
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中華民國國民不會因此改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
不必要糾結在「一個中國兩個政府」「一個中國兩個地區」無視於憲法存在用謊言自我麻醉欺蒙自己
憲法增修條文界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不能解釋為國家統一前大陸地區人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國民主權原則定義的中華民國國民只有台灣人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除非兩岸統一而更改憲法上的國籍定義
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 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法律上根本行不通 請問國籍如何變更 那一邊是竊據國土的叛亂團體
意圖將台灣問題導向中國內政 最終只會為兩岸人民帶來無可避免的災難 (兄弟血肉相殘)
一個中國原則 就像是「一個德國原則」對於推倒柏林圍牆兩德統一一點用處也沒有
只是互吐口水宣示主權也不會幫助兩德統一
不願意面對法律事實務實尋求解決方法努力付出善意交流對話,只是繼續虛耗光陰
不斷以軍事恫嚇騷擾製造仇恨分化對立只是加深兩岸裂痕無助於國家統一
九二共識不會改變兩岸人民在法律上的國籍
九二共識不會改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是兩個國家
只是試圖把台灣導向中國內政內戰延續 在憲法上是行不通而戰爭也將無法避免,能不深思
只有不斷的釋出善意交流對話 兩德統一推動的力量來自人民已有前例,
兩德統一不是因為兩邊政府飛彈大砲戰機船艦不斷騷擾威嚇製造仇恨分化互相放話叫板
當你對著一位心儀的女人說 你是我的 你要做什麼要透過我安排經過我的同意
請問這位你心儀的對象會願意或是同意交往而嫁給你嗎
這大概是最愚蠢魯莽又笨拙的示愛方式 只會適得其反嚇跑人家
增訂憲法增修條文是重要的法律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開宗明義就明示不排除國家未來統一
憲法增修條文預留國家統一的選項 除非修改憲法否則統一仍是台灣人民自由的選擇
前提就是多數台灣人民依法同意 並不是馬英九或蔡英文有共識決定同意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就可以變更法律上的國民國籍國家主權相關規定 這是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