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了那麼多新冠直播,今天測試一下是否能在實際生活中產生漣漪。就是以合法的手段,用國民身分證領取五倍券,而不配合政府以非法方式,誘拐人民放棄健保權益。
為了準備今天的行動,還特地在昨天打了通電話給法務部,質詢政府非法使用健保卡的勾當。接線人員先是說要遵照政府新政策搪塞我,直到我翻開「全民健保法第16條之一」後,這位一度趾高氣揚的衙門大人,立即要我翌日再call,因為他只是區區的「保全」。然後馬上喀嚓!
隔天後,排定的時間為9:30~10:30至附近郵局領取,因此沒時間再與法務部確認。當時心想,如果我搞「奧客」模式,執意要求以身份證取代健保卡,是否會激起排在後頭民眾的公憤,要我「快領啦,別再找麻煩了」。
其實昨晚一直停頓在這幕,一度想打消念頭,不要再被啥魷魚遊戲的「器官買賣」或是,「拿5000、換健保資料」的恐怖念頭嚇自己。但政府執意要用非法手段,空手套白狼,怎想都不對勁。
因此,還是硬著頭皮,拎著翻出的「全民健保法第16條之一」手機頁面,直赴萬華某郵局參戰。
大師:「你好,我要來領五倍券。」偌大的郵局二樓,人數並不多,心想等下要搞公民不服從時,應該不會激起大排長龍的公憤。
郵局的處理員回:「請出示健保卡」
師回:「我不願意提供健保卡」,回應中略帶激動、手微顫抖。
「請問有什麼問題嗎?根據中央政府規定,要領五倍券,就是要出示健保卡啦!」這位年約50出頭的女處理員,很不屑,又不耐煩的複誦類似昨天法務部保全的咒語。
師:「我不希望健保卡內的醫療資料,有被駭客的風險,所以我不願意出示。」原本還想說,是否就直接以「健保卡遺失」的說詞,遮掩我真正的意圖;但心想,明明道理站在我方,政府才是非法的,為何要在一個玩法的集團面前退縮、撒謊?因此直接表明立場。
「這....位....先....生........,不要浪費時間了好嗎???明明政策是這樣定的,難道中華民國政府會犯法?會騙你?你這樣是在浪費公家資源好嗎?郵局是國營事業,執行的內容與處理人員等同公務人員,我們會騙小...老...百...姓....嗎?」
當時,這位女類公務員講「小...老...百...姓....」時,還特別下了重音,好像我是等縣太爺的施捨般,而非他們是公僕,我只是在提取之前繳交的稅金。
(影片:聽聽王大師解釋健保卡的貓膩,11:00後)
當然,在這位大姊不耐的吐出牢騷時,我瞥見坐在身後的經理、組長、資深組員,不預警的放下手上的活,全都將焦點注視在我這,形成一個攻擊隊伍般的陣型。排在我後面的大媽們,也湊熱鬧的將耳朵豎起,想聽聽小蝦米要挑戰大鯨魚時,會有何下場。
師:「喔,政府規定嗎,那我們來看看中華民國全民健保法第16條之1怎麼說。」此時,我不急不徐的掏出準備好的手機,頁面也不偏不倚的停在健保法第16條之1....
「根據中華民國全民健保法第16條之1『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
我故意將「但不得」後的30個中文字,大聲的如讀聖旨般唱出,我可以感受到語調中,帶點緊張後的嘶吼,或許是上輩子跟這群衙門人有仇,因此複誦時鏗鏘有力,甚至有些咄咄逼人;我只知道,當我大聲唸到「無關之內容」時,後排的某組員立即將頭低下,裝認真的處理公務;經理也將頭擺向窗際,彷彿扼腕沒排演這幕。
「這個問題我反應多次,連法務部都在忽悠我。你們這樣強迫人民用健保卡領取非醫療用途的五倍券,是國家帶頭犯法喔!」看到第一擊奏效時,我隨即又補上這刀。
「我也是聽命中央政府的政策,不要怪我;好啦、好啦,給我你的身份證。」女處理員似乎被雷劈到般,連忙把我手中的證件取走。在電腦前,劈哩啪啦的Key完一組數字,連忙把證件與5000元總額的五倍券塞給我,要我點清楚後簽名。前後不到5秒鐘。
坐在後頭的郵局縱隊,原本想看衙門教訓刁民的大戲,也都不約而同的回歸手上正事;一旁的窗口則囑咐下一位民眾向前辦理振興券。
師:「不好意思,我不是針對你,或坐在後面偷聽對話的吃公家飯群,我是講給這個犯罪政府聽的,請您們幫我轉達這政策,恐因人牟不臧,或惡意駭客,導致全民健康資料遺失的後果。你們都忘了教育部才剛搞丟上萬筆的學習歷程,總統府的檔案也常被駭?!您也知道,有了這些資料,背後的利益與非法勾當,是很難掌控的。」
「我知道、我知道;下一位~」女處理員提了一下眼鏡,連忙將視線移往排在我後的大媽,期盼她趕快前來,排解這尷尬且羞辱的一刻。
經過我親自的實驗,我發現,根本不需要提供健保卡,就可提領五倍券,所以跟法條無關;整個時程只要5秒鐘,比我跟女處理員argue的兩分鐘還要短N倍,所以不是程序上的問題。且電腦在key in後,5000面額的票券馬上送到,所以不是技術上的思慮。
因此,整個事件,逼迫我去猜想,硬逼人民使用健保卡,就是對晶片內的資料覬覦。這個非法勾當,似乎就是想透過關貿系統,將內容做對人民不利的處置,否則如何解釋政府要冒觸法的風險,以及人民的抗議,執意使用健保卡呢?
至於我本人,獲得了一個比性愛還要大的滿足;我感受到,我拿回了自己的力量,在一個非法的集團面前,只要準備充足,不要被衙門的話術震懾住,就不會被情緒勒索。我在網路上常聽別人只爭取了幾個來回後,就放棄,不知抬出保障人民的「中華民國全民健保法」。
為何不?明明是我們對,他們非法啊,為何忍氣吞聲?好啦,準備用這些我預繳的稅金,買個較像樣點的麥克風吧!我沒有對不起我的信念,也沒有說一套、做一套,我活出我相信的價值。你呢?
(寫完這篇後,立即影響以下讀者,產生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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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此次堅持實踐自我信念的分享經驗,文字的形容頗有畫面和臨場感,讓人不禁跟著你當時的心情和情境一塊起起伏伏,最終為你以合法且溫和講理的方式取得應得的權益而開心,也希望所謂的公務人員大爺們對於自己甘願或被迫配合政府的非法且違憲作為有個能省思或反問自我的可能。恭喜大師感受到拿回了自己的力量的比性愛還要大的無比滿足感!
大師辛苦了 市井小民並不是王大師 這也是台灣社會最大的問題所在
泡溫泉 不算是洗澡? 洗澡口罩會淋濕不能戴,只是常識 還是有人會告訴你,小姐或先生口罩請戴好 這也是反映台灣社會真實樣貌
選舉結果也是 但那樣很合理,結果合乎邏輯
自由民主社會,就是自做自受 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後果
「 有問題你打1988,你可以不領」
你是來亂的喔… 明明去便利商店把健保卡插入機台,不用幾分鐘就可以領五倍券券,浪費別人時間自以為聰明很了不起。
王大師太有guts了! 大家應該多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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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我在臺南的郵局試了一下,失敗耶QQ 郵局人員說除非是家屬代領可以用旅居國外健保卡不在臺灣的理由才能用身分證領五倍券,本人親領還是要給身分證才能領...法條丟給他看也沒用,說這樣會害他們違反規定...
收到,所以這招,並非每次都會奏效,有些郵局,就是會明顯的觸法!因為他們提供的是內規,我提供的是法律。法律位階,高於規定。
被害妄想症有夠重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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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納稅給政府 不是用於1450外包 網路攻擊
反串栽贓抹黑,操弄社會對立分化社會 騷擾帳戶 (檢舉,阻止帳戶發文) 廢文騷擾
目的箝制言論自由 手段何止醜陋而已
泡溫泉戴口罩 不會流汗口罩不會濕
泡溫泉不算是洗澡 洗澡口罩不會淋濕 口罩淋濕了還能用、還有效 這是基於醫療專業知識?
整個國家被一個人綁架? 蘇貞昌終於清醒了 忽然想起來自己是憲法上規定的 國家最高行政長官
感謝院長 人民需要生計要生活 需要生存、需要工作 (官員若非冷血,這不就是一般常識, 照顧人民生計不是政府責任,怎能冷血漠視反其道而行?)
政府可以非法剝奪人民生計,限制人民日常生活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一聲令下 八大行業被迫停業 相關從業人員幾十萬的家庭生計被剝奪 時間長達六個月 一家老小的日常三餐沒有工作不用吃飯,如何生活?
官員完全不用考慮 人民的生活會陷於困境?
指揮官月俸每月幾十萬在領 不需要考慮人民被剝奪生計,是要吃沙還是吃土? 這是台灣社會向善的正能量?
政府可以這樣幹? 不是冷血?不可恥? 我們不是同島一命?不是同胞手足? 這不是分化社會,製造對立?
我用你的辦法領五倍券失敗,郵局堅持用身分證無法領,從爭辯的過程,我感覺似乎政府已注意到有人用你的方法領到五倍券,因此下令禁止這種方法
表明有被駭客風險,郵局還是不讓 最後把印下來的法條拿出來給他看,那郵局阿姨滿臉臭臉 才讓你領...成功+1 假如不答應原本想去網路公布郵局承辦人員名子 國家帶頭違法 ,健保老早就資料外洩一堆 立法院質詢稿 第5屆 (2002/02/01至2005/01/31) 林惠官委員 質詢稿查詢 要求中央健康保險局將資料外洩交給暴力討債集團之檢討 本院林委員惠官,針對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將資 料外洩交給暴力討債集團乙事,要求衛生署立即作出補救 措施及人事管理疏漏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