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老一輩的智慧,如果屋中看見一隻蟑螂,櫥櫃後通常還藏有一窩!18日由前總統陳水扁所提拔的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接受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坦承,除了女兒翁郁琇名下有百萬股之外,本案還有可能有其他「借名持股」的事實。
不知怎的,一顆即將要獲諾貝爾獎的大腦,每當問及敏感性話題的時候,這位全國最高學術機構的掌門人,腦筋總是變得不清楚。幾個月前問及是否持浩鼎股票時,他會忘記家人是否持股;當問及是否還有別的人頭戶時,卻聲稱不懂什麼是「借名持股」,要問董座張念慈才能解惑。
此外,或許獲賜老長官阿扁的養生之道,原本上週病到快送入一殯的龍體,18日迅速康復,就跟阿扁戒護就醫後,被雜誌拍到大搖大擺在街上奔馳滑手機般。當日翁啟惠神色自如,在國會的報告長達30分鐘,時間冗長到黃國書不得不起立催促。
當然,身體被上帝之手眷顧後,院長一職也就沒必要辭了。但這些幕後花絮比較次要,我更是好奇,一個受中研院技術輔導的浩鼎公司,為何在一項產品都未上市前,就能享逾700塊的股價?
這家沒啥產值,卻擁有天價市值的生技企業,為何公司5名高層皆列為炒股被告?為何這「穩拿五虎」會在解盲前神秘拋售持股?怎麼翁郁琇也在解盲前出脫10張?倘若翁啟惠的「借名持股」人士,在解盲前也出脫大把股票,那這個案子的內線交易事實,就很扎實了。
如果更順籐摸瓜些,也可質問尹衍樑與生技產業的複雜關係,以及蔡英文家族涉入生技業的深度。為何蔡英文會選擇解盲後特別眷顧浩鼎,發表對特定企業股價有支撐的談話?至於宇昌案瓜田李下之處,本文應可不必贅述。
如果浩鼎5高層握有企業解盲前的機密資料,且根據這訊息從事股票買賣;又如果這個內線交易實情,直通中研院院長關係人的帳戶內,而這家企業的股價,有賴特定官商關係綿密的企業與總統當選人黑箱拉抬,台灣的生技業會是何種體質的產業?你敢用他們的疫苗嗎?
這就好比17世紀時,橫行在荷蘭的「鬱金香泡沫」現象。原本鬱金香的確有其愛好者與市場,但經過市場投機者的炒作,與善用資訊不對稱的內線資料,人為將這植物的價位,哄抬至一棟豪宅的水位。
然而,當人們發現鬱金香不過是個賞心悅目的植物時,魅影瞬間破裂,價格僅剩下高峰時的百分之一,還讓荷蘭各大城市陷入混亂。但荷蘭的「鬱金香泡沫」至少僅止於市場投機者的炒作。
反觀台灣這座專為詐騙集團「整廠輸出」的強島,其炒作「抗癌疫苗泡沫」的程度,甚至涉入最高學術機構首長、大善人企業家,以及總統當選人;你看,不該因身為強島人而驕傲嗎?!
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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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國內法,也就是把台灣視同為波多黎各,關島,美屬薩摩亞等的準美國領土地位;而大陸這次到肯亞抓這些詐欺犯,除了跟肯亞(歐巴馬的故鄉)關係非常良好,也應該是援引反國家分裂法.美國這次又增加號稱是友台的一些法案,但天下沒白吃的午餐,應該是520之後台灣要開放美豬! 不過扣除國際政治因素,好幾年前大陸人士如馬曉濱與卓長仁等人犯下擄人勒索,因為犯案地點在台灣,所以大陸也沒派人強制把馬曉濱與卓長仁等人抓回大陸.而這次肯亞的台籍詐欺犯事件,因為受害者幾乎是大陸的人民,大陸擔心這些人在今年520之後,民進黨高層更會命令法務部長邱太三指揮司法機關來輕放這群人,以報復來台的陸客大幅縮水與大陸解除台南虱目魚契作等等的對台讓利. 在以前戒嚴時期,法務部原名司法行政部,可以掌管調查局,各級監所,各級地檢署,最高法院之外的各級法院.邱太三是蔡英文的台大法律系直屬學弟(不過邱比蔡的年齡大1天,因為邱是重考的.),邱太三的法官老婆宋富美還是經由蔡英文所介紹的,雖然他們在大學還沒畢業就結婚,然而邱太三和宋富美至今都沒生小孩,蔡英文要由他的心腹來掌控司法! 明熹宗之時最有權勢的宦官魏忠賢號稱九千歲,他有個對食客氏,對食也就算是宦官的(假)老婆,後來明思宗(崇禎)即位,魏忠賢被東林黨給鬥死!在由中國文史學者劉繼興和劉秉光所著的《歷史上那些帝王們》一書中認為:平心而論,魏忠賢為鞏固個人權勢,未免有黨同伐異、殘忍歹毒的罪惡一面,但從他曾經力排眾議、大膽起用遼陽戰敗後遭受讒言的熊廷弼,不徇私情、果斷罷免寧錦一戰中畏縮不出的袁崇煥,曾拋開私怨、違心推薦趙南星、孫承宗等一批能臣直臣等諸多方面,可以看出他還是心繫國家、講求原則的。魏忠賢主政期間,國內形勢良好,遼東局勢平穩,這層能力、這種魄力、這份功績,還是應該被認同和肯定的。 民進黨對肯亞事件很反感,因為該黨主張台獨,根據大陸的反國家分裂法,大陸可逕行逮捕異議人士.民進黨擔心如果不對肯亞事件向大陸嗆聲,萬一像邱太三之類的高官出國,會跟孫文當年在倫敦一樣被裝箱抓回大陸,屆時台灣會司法大亂!
都要吐了 真的要吐了
台灣人在美國犯罪,被害人是美國公民,因而觸犯美國的法律,請問,美國有無司法管轄權? 江南案是其中一例 江南案的嫌犯(台灣國籍)會被無罪釋放、遣返台灣?不必依照美國的法律偵查起訴和審判? 外國人在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地區策動恐怖攻擊,犯罪被害人是美國公民,美國的司法有無管轄權?
一個單純的法律案件(我國國民在他國涉及的司法犯罪案件),不必要愚蠢的把他操弄成牽涉兩岸國家主權的爭議。配合中國政府在國際上操弄「一個中國原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國司法部表示,肯亞案台灣籍被告犯罪嫌疑人,會按照大陸的法律偵查起訴和審判。 所以,並不是哪一天你睡醒了,忽然被告知,台灣人民必須依法繳稅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稅務局,青年必須依法在解放軍服兵役。
引申 國際上普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不包括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中國政府對於台灣主權的主張。 蔡英文就任前夕美眾院通過對台6項保證,其中一項是指「美國不支持中國對台灣主權的主張」。
國際上(聯合國會員國)普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是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所以,中華民國政府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不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不能在聯合國代表中國。 簡單的說「台灣不是中國,台灣不能代表中國(台灣不能代表中國十三億人民)。」
所以,九二共識的「一中」不管你表不表、如何表、各表、要表、不表、同表,依據聯合國大會決議,台灣都沒有合法的資格可以表。 「一中」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具有合法的國際法人資格可以表。
「九二共識」是兩岸最重大的詐騙案件,誆騙對象是全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民。 「兩岸統一」應該循正當的法律程序談,真心誠意以平等互惠和善意,爭取台灣人民的支持同意。 不是由幾個人合議,隨便丟出一個「一中框架」謊稱「九二有共識」,就想要訛騙台灣人民接受,這樣只是在自欺欺人,又何異於電信詐騙行為?
兩岸統一會涉及改變台灣現狀「包括變更中華民國國民的國籍、更改國號、國旗、國歌、變更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或廢除中華民國憲法」。 如果以為不須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自決原則」踐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經由公民投票複決同意。 以為可以用「九二共識、兩岸同屬一中」的文字遊戲、詐騙手法,要脅台灣人民接受,這是幼稚無知,輕忽了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的法律拘束效力。
如此而寄望「兩岸統一」,可以預見憲法增修條文引言為國家統一預留的可能性,必定是遙遙無期。 國家統一是何其莊重嚴肅的議題,豈能不依據正當的法律程序?此乃真愚蠢也!
認知「兩岸統一」無可避免必須依據正當的法律程序,則如何可以實現? 必須「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以平等互惠和善意,爭取台灣人民的支持同意。不能反其道而行,不能欺騙、要脅,製造兩岸人民的仇恨、對立、猜忌。
例如,九二共識,玩文字遊戲,只是沒有共識的共識,不會產生實質的法律效果。 黑箱課綱、黑箱服貿協議,不是依照正當的法律程序,30秒倉猝宣布送院會存查,結果是引來50萬知識青年集體的憤怒反感。 限縮陸客來台,也不是善意促進兩岸的民間交流。 可以說是反其道而行,只會使兩岸的距離漸行漸遠,而無助於兩岸統一。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中國代表權,並不是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沒有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2005年縣市長選舉,在屏東因為泛藍有王進士與宋麗華參選縣長,讓曹啟鴻沒過辦險勝,造成這幾年來屏東餿水油橫行,如今曹啟鴻又大言不慚要開放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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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邏輯是一致的 為了取得便宜的電力,以便宜的電價供給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產業的用電需求,我們可以合法呼吸燃燒生煤、石油焦的火力發電廠排放的煤灰、煤煙、及超標的致癌物PM2.5? 而蘭嶼人必須和高能輻射的核廢料生活在一起? (高能輻射的核廢料如果是無害的,為什麼不是和經濟部長和行政院長生活在一起?) 因PM2.5空氣中懸浮微粒污染,罹患癌症、肺結核、缺血性心臟病、中風等慢性病死亡人數,去年估計全台逾6000人合法死亡。 這算不算是「被合法謀害」?也等同去年一年就有2000個北捷案的兇手,有2000個死刑犯仍合法逍遙法外?
為了自由貿易,我們的兒童可以合法吞食動物用藥瘦肉精、萊克多巴胺? 理由是自由貿易談判,就是有所得,同時也必須有所取捨? 就是只要有某一些人因自由貿易得利,農民就必須自己認命接受不當的產業競爭,我們的兒童就必須合法吞食動物用藥瘦肉精、萊克多巴胺? (如果食物中含有動物用藥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是不合法的,為什麼可以開放?這和被迫開放吸食鴉片合法有什麼兩樣?) (為什麼說合法吞食動物用藥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是我們的兒童,不是我們?因為我們可以選擇,而兒童的選擇權是被剝奪的,例如學童的營養午餐。)
為了國家要發展經濟,中央政府容許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區埋管輸送容易引起爆炸的石化原料,我們必須和不定時的炸彈合法睡在一起、住在一起? 其它如文林苑案、大埔農地案、藉由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區段徵收、土地徵收條例,利用都市更新、都市發展的藉口,就可以合法強奪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
台灣社會要如何重新定義「合法」,這是蔡英文必須慎思的重要課題,因為國家的權力是掌握在她的手上。這千斤的重擔,就扛在她的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