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馬王鬥的進展,發現有越來越多荒腔走板的比喻,實令人難以下嚥。比方說將此次九月政爭比喻成台版的水門案,這是非常錯誤的類比。在美國的水門案中,中心是圍繞在時任總統尼克森『非法竊聽』政敵的黨政活動;而台版的馬王鬥,是獨立辦案的特偵組,『合法監聽』立院兩大龍頭的關說疑雲,兩者能類比嗎?
在水門案中,法律的基礎點皆已破壞,這是個名符其實的『竊聽』醜聞,所以你不會看到尼克森跑出來,開個記者會說:『你看那些民主黨黨機器,準被要主打這些骯髒選戰!』或是跟法院申請『民主黨監聽票。』因為不可能,因水門案是個『非法勾當』,當然不會有上述細節。
再反觀台版的『監聽門』事件。為何馬英九敢出來開記者會?為何特偵組有向法院申請『監聽票』?為何黨機器開鍘撤銷王金平黨籍?為何地方法院受理王的保有黨籍『假處分』救濟?為何馬英九仍然當總統,而不需請辭?就是因為台版的監聽門與美版的水門案,是截然不同的例子,一個是司法核可的『監聽』,一個則是運用政治獻金搞的『竊聽』。
釐清兩國的監聽案後,再回到本案的核心:『關說』。為何都沒人關心了?台灣的關說文化,行之有年;習慣到就算是有立院兩大龍頭,為自己的司法案件,向行政院的檢調系統搓湯圓,好讓司法體系的法院,永遠辦不到背信弊案,其中的違憲勾當,多到匪夷所思的地步。那又如何知道這是真正的關說呢?林秀濤的那句『我當時很掙扎』就可一槍斃命。
所以說,關說也是個事實,沒有任何模糊空間,只是因為找不到對價關係,特偵組無法將此案升級到刑事訴訟,僅能以行政責任交由監察院處置。所以搞到現在,王金平還是院長,馬英九民調則僅剩9.2%,這合理嗎?
有人說,特偵組申請的監聽票,屬於『吃到飽』類型,因此懷疑法院批准監聽的裁定過於鬆散。這點我同意,也許有。但要瞭解,同樣批准特偵組的法院,跟裁定王金平持續擁有國民黨籍的地方法院,以及駁回國民黨抗告的高等法院,同屬中華民國的司法部門啊。
我們不可以同意後者,但推翻前者;除非兩者一起推翻,那王院長,就不是王院長囉。要不就一起認定;那請不要再說,這是一起『非法竊聽』,因為你已經違反邏輯了。
有網友問我,那大濕,你贊成監聽嗎?我的回答為是與否;是的部份在,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檢調單位一定會有監聽系統,否則你怎樣偵破內線交易、綁票案、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至於否的部份是,幾乎所有的政權,都會濫用自己的監控體系;這點,連民主法制的老大哥—美國,紀錄還比我們爛。
所以我們要過度監視政府的監控措施,但說實話,比起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的監控鷹眼,比起前兩位少太多了。李、陳兩位老人家,都是靠著監聽技倆,搞穩各自的權力體系。
你看當時在位時,兩位老總統有沒有自己同政營的人敢反兩位嗎?是怎樣辦到的?以德服人嗎?還是情治體系的那個監聽大耳機?馬英九權力中心又為何如此的薄弱?為何都沒人怕他?其中的差別,應該不難想像。
但我可以瞭解,此次社會對馬英九反撲的理由為何,是因為小馬哥的政治道路過於順遂,順利到以為自己可以獨立於政治臭水溝而繼續生存。如果細看馬英九的從政之路,可說是沒有什麼地方上的草根經營;而台北市則是國民黨派誰選都可以贏的地方。所以小馬就因為清新的形象,一路撿便宜到現在。
這對王金平,或是黨內靠穩紮穩打選戰,一路上來的國會立委,有十分不公平的待遇。尤其是對王,馬英九以為靠臉蛋、清廉、與國際觀等優勢,就可以持續穩固政權;但別忘了,台灣的政治,是十分注重情義的土壤,且更注重『禮尚往來』的潛規則。如果你沒有為恩客報答酬勞,以後就別想別人為你兩肋插刀。
這個禮尚往來的潛規則是啥?就是『關說』啊,也就是你馬英九不願意弄髒自己的地方。很有趣吧,一路讓你步向權力桂冠的道路,卻成了壓垮你的稻草。你不學會關說,幫人喬事情、安插官位、搞蚊子館建案,結果就是9.2%的支持率,也沒有媒體會幫你說話,更遑論網路戰了。每當大濕寫個幾句幫執政黨說話的論調,就會有一拖拉酷的人來拉滴賽。
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水位終將會落,石頭也會冒出;台灣未來想要走哪一條路,在事實慢慢明朗後,自有定見。我們到底要個無竊聽的國家,或是無關說的社會,就在當下的每一個判斷中,而答案通常不會違背常理。
欲與大師一同踏入思想的雲端,在下面按讚就對啦!!

好吧~ 沒啥好說的, 這裡就是小藍的窩, 大是大非的窩, 挺馬的窩, 挺馬挺到理盲濫情的窩. i 無誤 !
上鉤~
在幾乎一面倒的媒體氛圍中,這篇文章頗有橫眉冷對千夫指的氣概,樓上說的'挺馬挺到理盲濫情" 怎麼我覺得改一下奉還給樓上好像也不錯,例如說: "挺王挺到理盲濫情" 或者是 "反馬反到理盲濫情"!!!
為何要害怕監聽?只有作奸犯科才會怕吧...為人正直有需要怕這種東西? 我寧願一舉一動都被國家機器監視,也不想要這種重人情,輕法理的關說文化......
其實那些把此事件與水門案類比的人,也不是真的不知道兩者的不同 有句話說「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所以裝傻的人無論你如何跟他曉以大義,就算他懂了還是要裝不懂~
監聽票不可能吃到飽 上頭有對象、方法、時間、號碼,不能超過這個範圍,而且一張最長就一個月,想繼續監聽必須再向法院申請下一張,所以監聽同一個號碼一年,得申請「十二次」,想監聽監聽票上沒記錄的號碼,得再申請。
恩恩,有點奧修的感覺了!
哪天閒閒沒事, 我把大濕過去的文章好好整理一下, 讓大伙兒好好看看大濕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一兩件事兒不準, 但是若大部份情況下大濕的的立場如果都與藍丁一致, 那便證明大濕就如同唐名嘴一般, 無論包裝如何精緻, 文藻華麗, 骨子裡還是藍到極點.
為什麼明明聽起來很有道理的話會變理盲濫情和被貼標籤,其實人是先有定見再去選擇自己愛聽的話,再去決定對錯!
我覺得樓上可以省下這功夫了,大師的確是正藍軍,也許比較偏左派 但政策上支持的都跟執政黨的方向差不多。但證明這些並不等同證明 他只是包裝如何精緻,文藻華麗,挺馬挺到理盲濫情。
大師啊, 雖然特偵組監聽柯是經合法申請, 但是特偵並沒有申請監聽王. 監聽柯聽到王的談話拿來對付王, 是為合法申請聽A案卻辦B案. 這在法律實務上是不允許的. 假設合法監聽某毒梟聽到毒梟跟某已婚女議員開房間, 是不可以去爆料女議員的. 問題在此.
即使已婚女議員改成已婚女警官, 還是不能用這個監聽當證據來辦. 要辦可以, 要另外找證據.
馬上任的時候早宣示過任內要杜絕非法監聽,目前的問題是總長監聽的範圍超過了法律許可的範圍,即是非法的。大師觀點偏藍假中立還不是太大問題,但是非不分就沒救了。
王大師,為了挺藍(甚至只有挺馬英九), 連是非都不分, 馬英九沒有關說嗎, 他的家人,他底下的人沒有關說嗎, 要不要來'大是大非' 查一查 , 看他是否經得起考驗. 對於政府非法 '監聽' 這種事, 全世界共通價值是不允許的, 竟然還有人說寧願被監聽,也不要關說, 愚蠢荒謬到極點, 王大師怎麼不一起批評指點一下. '關說' 需要靠立法來規範, 馬先生這麼有魄力, 何不利用這次機會要求國民黨立委盡快修法通過遊說法,民進黨敢阻擋嗎 ?
新聞有報關說嗎? 沒有 柯建銘有怎樣嗎?沒有 反正馬上有會有新的新聞淹蓋盲目的人民
全民監聽只會變成打擊政敵的工具 凡馬友友者貪污無罪 非馬友友者微罪必糾
挺關說... 這社會是不公平的.. 有辦法的人就可以有錢..還可以賺錢不繳稅.. 殺人可以弄成意外過失只要易科罰金 更厲害的是讓大家挺自己的胡作非為... 出社會久了...有一天會體會的...
“老師老師,小玉破壞公物。” 小明正義地來檢舉:"小玉上廁所的時候都站在馬桶墊上,破壞馬桶公物,也破壞廁所整潔。" 老師問:"小玉如果這樣作的話很不對,該處罰。那小明你是怎麼知道的?" 小明得意的回答:"因為小玉上廁所時,我都偷偷從隔壁間爬上去偷看,所以抓到的。
我不明白,為何大家要對監聽如此反感,你不作奸犯科為何要怕被監看監聽? 真正該追究的是立院,甚至台灣人長久以來,重人情輕法理的陋習,而不是為了讓自己惡行能消失在暗中而擁護「人情」。看到許多人的反應我只能說台灣想要賣入已開發國家根本不夠格,人民的素養根本哈哈...... 想起先前一堆人抱怨警方偷偷摸摸的取締超速,為何不想想自己為何違反交通規則?這就是台灣啊......
我不怕你監聽不代表你可以來監聽. 反對濫權監聽不代表同意關說. 樓上在哈哈別人的素質之前先檢查一下自己的邏輯素質.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此項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為維護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國家、他人侵擾及維護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所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本院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參照),憲法第十二條特予明定。國家若採取限制手段,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旨。
別傻了 就算真的是合法監聽(前面的違法細節通通不看) 特偵組也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是拿這些資料當證據起訴 第二是不起訴 資料銷毀 哪有在又不起訴 又召開記者會 昭告天下說我違法了 不要拿水門案當馬王鬥的類比 尼克森會哭 美國可沒有直接昭告人民我在竊聽 那些可是被踢爆的 黃世銘如果夠聰明 就應該放出一點消息 讓輿論攻擊王金平 再說如果不能證明有對檢察官利誘威逼 不管是 王 柯 曾 通通只是意見表達 檢察官如果因為意見表達而改變上訴與否 那麼檢察官的問題比較大吧? 關表達人什麼事?
贊成大師的觀點... 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是不是關說由總統說了算. 總統就是法官, 總統府就是法院, 總統說這就是關說, 無需進一步的司法調查, 不要法院開庭, 不要律師辯護, 立刻定罪.
大濕..... 記得100隻猴子的實驗!?
看到這篇文之後只好退讚了...對這個部落格感到很噁心 馬如果這麼大是大非,如此高道德標準 賴和林出事的時候怎麼不見馬用如此高規格對待? 還親自監斬? 王還沒回來就連續召開好幾個記者會? 貪汙是要用刑事定罪的 關說是要送監察院 兩者之間的差別應該是很清楚了 馬對這兩者不同的處理態度應該也很清楚了 這樣還能扯到馬是高道德標準,大是大非,可笑 是非不分的大師 再見
熟悉大師論壇的讀者一定開始納悶了吧?這篇文章多少錢?
在目前這種氛圍下要po這樣的觀點 是需要勇氣的 因為凡是與主流意見不合的聲音 都會被吐口水貼標籤 鄉民眼中只有藍狗綠狗之分, 並無兼容並蓄之能 這一點, 我站起來給大師您拍拍手 當我聽到鄉民大談 "違憲", 和 "程序正義" 就感到好笑 難道台灣 91% 的人民都看過憲法嗎? 程序正義是什麼? 鄉民過馬路都闖紅燈了, 居然可以大談 "程序正義"? 這些字眼和觀念不都是報紙電視台灌輸給人民的嗎? 馬英九為什麼這麼黑? 不是因為監聽案吧? 估計是基本工資, 油電漲價, 風災水災後的積怨 簡單說.. 就是馬英九沒有愛了! 試換個情境... 假若事情發生在五六年前如日中天的小馬哥 蘋果敢修理小馬嗎? 不要說立法院長不保了, 判個刑都可能 反正司法部門不都看著民意辦案? 我覺得馬英九如果真的要害王金平 不如就拱王金平當總統好了 因為台灣總統結局都滿醜的~
當鄉民談違憲跟程序正義會被笑, 那這個社會離法治就越遠. 個人行為守不守法是無關於個人能不能要求國家守法. 因為那是兩個不同議題. 一個強姦犯不能因為他有強姦犯罪, 就因而不能要求國家守法並依法審判. 以道德治國, 就會變成塔利班.
to 讚大溼有勇氣的諸位: 勇氣並不等於智慧, 當有個人站出來, 說一加一其實不等於二, 你要笑他? 還是讚他? 還是像深度智障一樣, 諄諄教誨他這樣是錯的? 言者諄諄, 聽者藐藐~
行的正坐得直 不需要怕監聽 行的正坐得直 不需要怕跟監 行的正坐得直 不需要怕檢調搜索 行的正坐得直 不需要擔心檢調約談 所以當狗仔的可以大咧咧得去拍公眾人物的裸體照 因為行的正坐得直不需要怕別人拍 真是個美好的社會
「合法」監聽硬要拗成「非法」監聽, 「關說」也硬要拗成「關心」, 或是前面加一句「我也討厭關說but~」 然後拼命的檢討「合法」監聽的細節毛病, 從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到利委、霉體、網軍的共犯結構了~ 其實現在一面倒的媒體、言論狀況也很正常。 有時候大多數人不過就是「一群講話比較大聲的人...」 (尤其在台灣,當損及自我利益的時候,管你啥情理法、公平正義,霉體的教育都是喊大聲、哀大聲地贏,所以那群人也就習慣了...) 不過台灣真的是喊大聲、哀大聲地贏嗎? 下次叫王金平、柯建銘不要躲在不分區,自己出來選,我很想看看會得幾票...
非法監聽也能硬拗成合法監聽. 許多人提出監聽為非法的理據時, 想辯駁卻又提不出監聽合法的理據. 是為硬拗. 在討論監聽合法與否時, 卻硬要把贊成關說的大帽扣上來. 沒人討論關說與否是因為那本來就是關說, 不需要再辯. 硬要把兩個議題扣在一起買一送一的討論全無邏輯可言, 只有在扣帽子而已, 跟紅衛兵有什麼不同? 還敢說別人是網軍?
監聽合不合法重要嗎? 沒有做壞事何必怕捏 也應該讓特偵組可以隨意的去調查對象的住宅與辦公室搜索 申請搜索令的時間 證據早就被銷毀了 警察也應該看到可疑的人 先抓起來關24小時 等到他真的犯案就來不及了 這樣的社會絕對比關說泛濫的社會好千百倍 您說是吧 搞不懂在怕什麼 人權只是在野黨拿來騙百姓的話題罷了 執政黨不需要去隨之起舞 另外憲法早就該改了 人民需要的不是秘密通訊或是居住等等的自由 人民只需要沒有關說司法的政府 經濟民生等等議題也都是假的 等服貿通過 一切都搞定了 說實話 兩千三百萬人根本就不重要 祖國還有14億的同胞等著 騜可不能辜負人民的期望呀
不做虧心事 不怕鬼敲門 還是希望不管哪個黨拜託一下 用心為名眾做事
標題邏輯就有問題了,關說跟監聽是兩個獨立議題,沒有不兩立, 版主寫得好像不監聽就無法杜絕關說, 甚至不非法監聽就無法杜絕關說, 故意把兩個各自獨立的議題扯在一起,再叫大家二選一! 沒有人說關說是好的,沒有人說監聽一定壞(壞的是非法監聽) 版主兜了老半天,就是想講 "為了杜絕關說這個大是大非,什麼壞事都能作,違法監聽也沒關係, 憲法12條可以不要,反正為了追求無關說的社會,所有基本人權都可以放棄" 這邏輯真妙阿!
另外那種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論述也很好笑, 你大便算作虧心事嘛? 不是虧心事?那幹嘛關門,讓大家瞧瞧也無妨, 反正行得正坐得直,不怕監聽不怕跟監不怕檢調搜索, 那又何必怕大家看到你的光屁股勒?
哈哈~~精闢的比喻
比喻甚麼啊,就事論事好不好? 從這件事來說,一開始沒有老柯的司法案件, 怎麼會有監聽? 而且這是有法院認證監聽票的, 沒監聽票檢察官會去聽老柯? 再者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論述幹嘛好笑? 警察、檢察官辦案有沒有查錯方向的可能? 就拿我做比方好了,如果查錯方向查到我, 我又沒有甚麼確切涉入犯罪的證據, 他們總不能真的入人於罪吧? 至少目前看警察、檢察官辦案的狀況, 不至於像某律師一堆的陣營一樣, 喜歡用「變造、剪接」的錄音帶公布媒體的手法, 如果是那種喜歡「變造、剪接」的狀況, 我就真的是「不作虧心事也害怕監聽」了。 另外大便跟監聽也是兩個獨立議題, 根本無法合在一起類比, 說實在的我想不透要如何用監聽來看到別人大便的光屁股?
你看不懂大便的比喻,人家版主看得懂,程度高下立判, 我跟你說喔, 不管挺藍挺綠,我們都是永遠的小老百姓, 我們面對國家機器時,是很渺小的,限制國家機器不要任意濫權,是重要的, 你今天會講出不做虧心事幹嘛怕警方查,顯示出你的權利意識薄弱, 掌權者最喜歡你這種乖乖牌, 人民要怎麼過生活,國家無權介入, 就跟大便一樣,大便不犯法,但每個人都有不光屁股見人的權利, 你跟你朋友講電話,講的是生活瑣事,不犯法,但不代表國家就可以任意監聽你, 你坦蕩蕩不介意是一回事,但國家濫權監聽並不因為你的不介意就變成合法~
1. 你看不懂大便的比喻,人家版主看得懂,程度高下立判, 你看到我哪個回文說我「看不懂大便的比喻」? 我不是說「無法合在一起類比」, 我可能程度沒你好,也沒大師好(所以他才叫大師) 但「看不懂大便的比喻」跟「無法合在一起類比」這兩件事情不能合在一起畫等號這點邏輯我還懂。 2. 不管挺藍挺綠,我們都是永遠的小老百姓, 對啊,是啊...但王金平、柯建銘是「小老百姓」? 你會拿王金平、柯建銘類比「小老百姓」, 也難怪你會拿「監聽查案」來跟「大便光屁股」相比。 一個明明用耳朵,一個用眼睛, 不然麻煩請你示範一下要怎麼用「監聽查案」來達到「光屁股見人」的效果? 3. 我們面對國家機器時,是很渺小的,限制國家機器不要任意濫權,是重要的, 沒錯啊,啊不然特偵組「監聽票」是申請假的哦? 今天會申請「監聽票」不就是因為要「限制國家機器不要任意濫權」嗎? 4. 你今天會講出不做虧心事幹嘛怕警方查,顯示出你的權利意識薄弱,掌權者最喜歡你這種乖乖牌, 所以要當壞壞牌,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嗎? 好的,收到,我會這樣教我的小孩的。 我也覺得台灣的掌權者很怕壞壞牌, 所以在鬼島要維持自己的權利,甚或是得到自己的利益 不但要盡量耍賴、靠關係還要有變造、剪接、媒體戰的能力...
我講的是非法監聽,你扯到關說案,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談, 我覺得很可笑~ 會影響到老百姓的,是非法監聽,所以要杜絕, 而監聽是否合法,不是看表面,不是拿到一張監聽票就可以吃到飽, 你只看到特偵組拿到監聽票, 卻沒看到特偵組拿A案監聽票辦B案,甚至將B案含括在A案裡辦理,這都是違法的 至於關說,要杜絕他,最好的方式,是立法將關說有罪化, 不是靠監聽,或是靠非法監聽, 不然以目前的法律,三年以上重罪才能申請監聽票, 關說目前並沒有有罪化,是行政責任, 一來不能監聽,二來拿到的監聽譯文也沒有辦法處分關說的人,因為無法可罰 特偵組這次被罵,很活該, 因為明知關說不成立犯罪,不能監聽 卻將之包含在另外一個不相干案件裡偷渡取得監聽票, 這當然是違法的 他今天連高檢署檢察官都敢這樣亂搞, 那對我們這樣的小老百姓,就更不會客氣了, 沒有人叫你使壞,我們這樣的質疑也不是使壞,而是捍衛自己的權利 你如果這點意識都沒有,還替國家機器開脫說話, 那就太傻勒
樓上認知的順序好像有錯,今天不是關說案偷渡取得監聽票 而是監聽背信案取得關說證據. 現在查的是有無洩密行為, 不是查是否為了關說違法取得監聽票
「我講的是非法監聽,你扯到關說案,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談,我覺得很可笑~」 「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論述也很好笑」 ....這邊也可笑,那邊也好笑,說實在的,我看不出哪裡好笑? 沒差,你有笑的自由,可是對我來說,一點都不好笑也不可笑。 首先,K大您說「我講的是非法監聽,你扯到關說案,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談,我覺得很可笑~」 可是我的兩篇回文「比喻甚麼啊,就事論事好不好?...」及「你看到我哪個回文說我「看不懂大便的比喻」?...」到底哪點從「非法監聽」(?先打問號,因為是否是「非法監聽」不是你說了算或我說了算)扯到「關說案」,並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談,如果有的話,你再來「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沒有的話...嘴巴長在你身上,你要笑我也沒辦法。 再來「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論述也很好笑」這是K大你講的, 但對於「不作虧心事」的人來說「何必害怕監聽」是必然的結果(被變造、剪接、曲解的狀況另當別論),當「不作虧心事」的人,說了「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論述」我不知道好笑在哪邊?「不作虧心事」不是做人本來就該做的事?K大你幹嘛笑他們?另外您對「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說了一個我覺得不能類比的比喻,以下是您的比喻: ------------------------------------------- 你大便算作虧心事嘛?不是虧心事?那幹嘛關門,讓大家瞧瞧也無妨, 反正行得正坐得直,不怕監聽不怕跟監不怕檢調搜索,那又何必怕大家看到你的光屁股勒? ------------------------------------------- 「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人為什麼要給人看「大便的光屁股」? 今天一位持有監聽票的檢察官,監聽了一位「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老百姓,然後你還要求這個老百姓「大家瞧瞧你的光屁股也無妨」?你誰啊?一個不害怕持有監聽票的檢察官的老百姓,大便還不能關門要給你看哦?
我舉大便例子,要表達的是: 就算你行得正坐得直,也有一些事情不想讓人知道, 即便那些事情不違法, 諸如:大便,跟老婆性交,跟女朋友講電話情話綿綿 畢竟這些事情涉及私領域,國家無權介入,跟你是否做得正行得直無關 就跟我家大門忘了關,並不代表國家可以沒有搜索票擅自闖進來一樣 這樣講,你還不懂,那我沒辦法拉 我只能說:有些人自我權利意識就是比較薄弱~
to39樓: 我從頭到尾沒有談洩密案, 因為那個部分相對單純,檢察總長在偵查未終結前將資料洩漏給總統 我沒有什麼好談的 版主這個po是針對監聽跟關說, 我談洩密,就離題勒, 我談的是非法監聽,你拿一個洩密來說我認知錯誤,是很有問題的 法務部在查洩密案,並不代表非法監聽不存在,兩者是各自獨立的
"特偵組這次被罵,很活該, 因為明知關說不成立犯罪,不能監聽 卻將之包含在另外一個不相干案件裡偷渡取得監聽票, 這當然是違法的" 今天不是關說案偷渡取得監聽票, 而是監聽背信案取得關說證據 拿錯誤顛倒的資訊來質疑監聽票合法性, 還硬扯背信案跟關說是"不相干案件".
你大概閱讀能力有點問題, 我講的另一個不相干案件就是你講的背信案,你還在哪裡鬼檔牆,隨便你拉~
辦a案(你講的背信案,嚴格講是陳榮和案)取得的監聽票當然只能監聽a案, 王金平關說案是b案,特偵組沒有另立一個案號,而將b案含括在a案裡, 當然不對, 兩個本來就是不相干案件, 並不會因為特偵組把他弄在一起,就變成相干 我講得這麼明白,你還看不懂,那我也幫不了你~
這裡是王大師的版,也不好意思在人家的地盤吵來吵去, 我就只回到這邊,K大想要「have the last word」,那請便。 也許就如同K大講的「有些人自我權利意識就是比較薄弱~」好把, 我承認我可能是比較薄弱,但我起碼懂得如何「尊重」別人的言論, 不會左一句「好笑」,右一句「可笑」, 點人「高下立判」,說人「閱讀能力有點問題」。 更不會要求『說了「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人』要給別人看「大便的光屁股」。 再者,「有些人自我權利意識就是比較薄弱~」那要看對誰, 對K大您,我很清楚您是沒有權利要『說了「不作虧心事何必害怕監聽」的人』給別人看「大便的光屁股」。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要求聲稱不作虧心事的人要露屁股給別人看? 你連比喻都看不懂,難道要稱讚你閱讀能力很好? 跟你說話很累
以前有一個國家, 戰後社會蕭條民生疲敝, 社會左右衝突嚴重, 國民們只想拼經濟, 以及穩定社會, 於是將希望寄託給一個強人, 強人大幅增加國家權利限縮私權, 這些舉世最守法守規矩的高素質國民們也認為該為名為 "國家" 的大我奉獻小我, 組成意識形態一體的 "社會".... 這就是小鬍子上台的原因.
與其說強人,我比較prefer賢人
當初這件事情爆發時 我一直覺得非常有趣 監聽是監聽,不分青紅皂白的話想罵的人就會罵 但怎麼就沒人關心是否有關說???? 然後被監聽的其中關係人柯建民還跳出來說要廢特偵組????? 為什麼要廢?如果不是對這些做不法勾當的人綁手綁腳的話,會礙到你嗎? 最酷的是我們王院長回國時那接機的排場跟少女時代比也毫不遜色 再來超多的鄉親在鏡頭前落淚,喊著"怎麼對這麼好的一個人開除黨籍" 可關說呢? 全媒體都在心疼王院長時,完全沒有人想談關說的真實性,以及相關人事 再來...關說是其一重點,再來就是馬英九想把王金平踢飛的動作太積極了 我能明白馬英九也許等了好久好不容易抓到了王金平的小辮子 但是,動作之大和迅速還有作法直讓人看傻了眼 這是政治鬥爭嗎? 我個人覺得是 但沒有關說??... 摸著良心問自己...各位覺得...沒有...嗎?
今天新聞,記者問王金平對於昨天執行死刑的看法,王金平道貌岸然表示台灣要有死刑! 眾所週知,藍皮綠骨的王金平算是台灣黑金教父,所以10年前他跟馬英九競選國民黨主席之時,他被指為黑金,立刻引起選民心有戚戚焉的共鳴! 不要說30年前王金平的13兄弟幫所引起的十信案,只論在兩年前王金平捲入為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之時,王金平早該被判政治死刑! 原本住在新竹市的柯文哲父母在2014選前十天以上,宣稱要投票給許明財(因為林智堅背後站的是柯建銘,新竹人大都知道老柯的風評.)不過新世代新世代的人們當時沒注意到林智堅背後站的是柯建銘,柯建銘和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柯建銘帶領黑道加入民進黨而要幫原本想連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帶領黑道進入民進黨. 林智堅就好像黑道大哥所培養念法律系的小弟,讓他日後當司法人員以便護航幫派!由最近遠見民調,林智堅是所有22個縣市長的最後一名,可見選民已經恢復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