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Lin
編輯:王大師
一、前言
自新冠疫情起,疾管署利用新冠疫情強制要求人民戴口罩,否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並以同法70條給予新台幣3000~15000罰鍰。但隨著新冠疫情進入尾聲,隨著世界各國紛紛解封,全世界目前僅剩台灣、 大陸及香港尚未解除口罩禁令,本人將以醫學與法律的觀點論述,口罩禁令是否符合時宜。
二、本文
(一)醫學論點:
1、若是定義新冠肺炎為所謂的『病毒 』(Virus)引起的:
普通的外科口罩僅能阻擋飛沫與與粉塵,即使是醫療用的N95也無法避免病毒入侵,應該戴「防毒面罩」穿著「防護衣」才能有效隔絕病毒。然而目前防疫的方法居然是戴普通的外科口罩防疫,令人匪夷所思。
2、若是定義新冠肺炎為所謂的『細菌 』(Bacteria)引起的:
新冠肺炎為所謂的細菌感染的話,普通的抗生素就能治療。一般民眾新冠確診醫生大多僅給予普通口服藥抗生素、消炎藥、感冒藥隔離治療,除了65歲以上輕症才給(予一盒採購藥價超過2萬元)吃超過5天就會急速肝腎衰竭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如:輝瑞(Paxlovid) 口服藥治療一個療程為5天早、晚各吃1次。65歲以下、12歲以上且體重在40公斤以上患者,要有重症風險因子,才能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
重症風險因子共有13項,包括: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孕婦、產後6周內婦女、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BMI大於等於30(或12至17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95%),以及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等其他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既然一般醫生開的是普通的抗生素治療,染疫後就吃藥治療就好了,不需要戴口罩防疫。
3、若是定義新冠肺炎為所謂空氣中或是疫苗中的『寄生蟲 』(Parasite)引起的:
反針圈露比珍博士(Dr.Jane Ruby)丹尼爾長瀨博士(Daniel Nagase)、凱倫金士頓(Karen Kingston)謠傳新冠肺炎為所謂空氣或是疫苗中的『寄生蟲 』引起的,應該吃除蟲藥預防與治療,如:不能講的藥、傳統治療人疥瘡的口服藥、 預防貓狗心絲蟲藥、奎寧(Quinine)、青蒿素(Artemisinin)... 等,寄生蟲會沾附在口罩慢慢從鼻子爬入,除此之外,寄生蟲也能從眼睛、耳朵、皮膚…等滲入,戴口罩防疫就是緣木求魚,沒有作用。
4、若是定義新冠肺炎為所謂雨水中的『生化武器 』(Bio-Weapean)引起的:
民眾應該向環保局檢舉某飛機在空中撒化學凝結尾(Chemtrail )嚴重製造空氣汙染,要求環保局對於該飛機開罰單。民眾應該避免淋到雨,萬一不小心淋到雨應該立即沖熱水澡,利用熱水將表皮的化學劑代謝,而非戴口罩防疫。
5、若是定義新冠肺炎為5G基地台(5G Tower)引起的:
反針圈謠傳5G是軍事用的通信頻率,原本軍用電波,目前改成民用,美國軍人強制疫苗接種委任律師托德·卡倫德律師(Todd Callender)說:當5G調到特定頻率:18Hz,基地台所發射的電磁波會成為電磁波武器,疫苗內的脂質納米粒子(nanoparticles)會膨脹釋放出致病性嵌合蟲(pathogenic chimeric bugs)>
Dr. Rashid A. Buttar的『Payload-有效載體』理論,疫苗的水凝膠(Hydrogel)是帶有某種「病原體」的有效載體,而被一系列的5G爆發而激活; Dr. Elizabeth Eads 談及「脂質納米」已經被證明曝露在18GHz的5G輻射時,脂質納米會膨脹並釋放細胞毒素。若是定義成5G基地台引起的,應該避免住高樓,因為5G基地台大多設在高樓才能有良好的覆蓋率,買房或是租屋應住在地下室,拒絕使用5G手機與5G的資費,避免5G產生新冠缺氧狀況。
(王大師詮釋版之Payload-有效載體論與人口控制計畫 23:22開始)
(二)法律論點:
1.強制口罩違反憲法所保障的生存權(憲法§15)
要求他人口罩遮住鼻子影響對方的「呼吸權」,而呼吸權應該是憲法保障的生存權。長期配戴口罩血氧濃度(SpO2)會降低,對於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尤其工作繁忙或是健身卻又吸不到足夠空氣,有可能快樂缺氧(Happy Hypoxia),對健康的危害更大。
2. 強制口罩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權(憲法§23)
政府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限制人民的自由權,並以法律加以限制,但是強制口罩應係屬憲法保障的生存權,政府不能以法律加以限制。
3. 強制口罩恐犯刑法的強制罪(刑法§304)
口罩無法完整避免Covid19,僅能避免飛沫,要求他人口罩遮住嘴巴避免他人飛沫感染尚情有可原。但是以強暴、脅迫使人行口罩遮鼻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呼吸權,恐犯刑法的強制罪。
4.傳染病防治法不能違反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本人就「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探討如下:
違反行政法「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基於比例原則、禁止權力濫用及禁止國家恣意等立場,行政機關採取行政措施時必須和其所欲達成之行政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此即為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亦即除了要求手段正當、目的正當、手段目的符合比例原則以外,還需要手段與目的間有正當合理聯結。
禁止行政機關課予人民與行政行為無正當合理關聯之義務,要求行政機關採取的行政行為與追求之行政目的之間有實質的內在關聯關係。強制口罩無法百分之百有效防止Covid19,且影響人民的生存權,其手段並沒有符合比例原則,是否有其必要性戴口罩上存質疑。
5.獨立病毒並未分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是否合法:
Michael S依據訊息自由法要求台灣疾管署(CDC)給予獨立病毒株並需要分割成3種形態,2022年8月台灣疾管署未能向Michael S. 提供或是引用任何科學數據證明所謂的「新冠病毒」存在,病毒僅在電腦合成。既然病毒是合成的,施於人民的罰款與隔離是否合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是否合法於111年6月30日就已屆滿,是時候完全解除口罩令了。
(圖說:病毒未分離證明)
三、問題與回答:
01:請問為何要相信你說的話?
答:您可以不相信我的話,但是您要相信主流媒體說的話更加危險。主流媒體是營利事業,並非慈善機構,背後是醫療器材商、藥商、財團,看主流媒體的新聞或是健康節目,無非請鬼拿藥單,給你錯誤的資訊讓民眾購買他們的產品,接受其醫療服務,病好不了也死不了,讓醫院越建越多、越建越大,散盡家產讓醫院治病就是其真正目的;加上背後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數位發展部(MODA)控制與箝制言論,真的訊息早已加工過好幾手資料,民眾怎麼有可能從主流媒體獲得真的訊息?
試問已經3年了,觀看主流媒體的報導疫情是否有好轉?反倒是一些落後國家幾乎沒有疫情,如:南非、阿富汗、北韓…等,這些國家媒體資訊落後,對於政府有相當的防備心,媒體散播訊息、飛機撒化學凝結尾、疫苗採購…等,全部都需要成本,民眾沒錢去看病,社會福利也不普及,電視媒體即使誇大渲染,疫情就是起不來。關掉電視,多看一些心靈的書,走出戶外,多曬太陽,接近大自然,就沒有疫情。「自媒體」比較有機會聽到不一樣的聲音,自媒體的資金來源來自於觀眾的贊助(Donate),觀眾越健康,收的贊助就越多(註:本人王大師強烈同意,快點進去、增幅報),這才是正向循環。
02. 有沒有可能落後國家幾乎沒有疫情是因為「資訊落後」,沒有訊息傳出?
答:若是鼓吹疫苗的主流媒體一定想辦法去那些落後國家報導,並以公共衛生數學模型,說那些落後國家的民眾已經大量感染疾病被病毒殺死,藉以恐嚇民眾應不斷接種疫苗,不要鐵齒,但是政府與媒體並沒有聯手做出這件事,代表那裏的疫情並不嚴重,甚至沒有疫情。
03.為何會有長新冠(Long Covid)?
答: 長新冠與長疫苗副作用目前難以區分,目前醫界遲遲不敢將「接種疫苗」與 「未接種疫苗」所得長新冠的徵狀分開探討其染疫後嚴重性,怕數據難看,疫苗難以繼續推廣下去。就我目前觀察,未打疫苗大多輕症或是無症狀,沒有長新冠現象;施打疫苗越多劑長新冠更加明顯。民眾不信可以自行問那些沒有打疫苗的人是否有長新冠現象,是否有像主流媒體所述呼吸困難、沒力、喘、腦霧…等現象(註:王大師沒有,只更帥)。
04.為何人喜歡強迫他人戴口罩?
答:就心理學而言,大多基於奴隸心態或是酸葡萄心態,並非基於關心對方是否染疫才要求對方戴。憑甚麼我打疫苗3劑以上並戴好口罩還得新冠;別人沒有打疫苗並不戴口罩沒得新冠也活得好好的沒有重症;若是明理之人,僅會要求對方口罩有遮住嘴就能達到避免他人飛沫,不需要遮住鼻子。若是自己怕染疫重症,聽主流媒體的話,多打疫苗、勤戴口罩,不須影響他人的生存權。
05.為何病毒總是很有智慧,知道何時該感染人、何時不需要?
答:病毒在發行5倍券、選舉造勢場合、集體打疫苗不會感染人,但是在坐捷運、去醫院、進小七、工作時,不戴好口罩就會感染人。病毒似乎很長眼,很講武德,知道何時該感染人、何時不需要。依我推測,病毒是人為的,根本的解決方法是依照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將撒毒的人、飛機移送法辦,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而非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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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口罩分類
http://wecareyou.net/?p=5448
2. 全國法規資料庫(傳染病防治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01
3. 全國法規資料庫(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4. 全國法規資料庫(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5. 全國法規資料庫(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39
6.有效負載——VAX + 5G + AI 連接 這可能是導致人們突然死亡的原因嗎?
https://www.bitchute.com/video/aR33oAvjKOhD/
7.疫苗被冷凍以防止寄生蟲生長
(1)
https://rumble.com/v17jkwi-horrific-discovery-in-warmed-jab-vials-theres-a-reason-the-bioweapon-must-b.html
(2)
https://www.theothersideofmidnight.com/bio-daniel-nagase/
8.真相健康基金會
(1)
https://www.truthforhealth.org/
(2)
9. Todd Callender 訪談5G
(1)
https://www.bitchute.com/video/9ghIRP6mt1In/
(2) https://www.truthforhealth.org/2022/04/todd-callender-the-role-of-hospitals-covid-injections-and-5g-in-genocide/
10. Stew Peter訪問Karen Kingston講述Covid19是寄生蟲的證據
https://rumble.com/v1npix4-part-1-covid-is-a-parasite-biotech-analyst-has-proof-covid-and-vaxx-are-bio.html
11. Karen Kingston & Dr. Ana Mihalcea認為Covid是改造人基因生化武器
https://rumble.com/v1xjnf6-covid-is-a-technological-and-biological-weapon-hybrid-to-introduce-mind-con.html
12. 電機工程師Dr. Shimon Yanowitz解凍的疫苗利用頻率技術發現奈米結構蠕蟲、液態機體電路和藍牙信號
https://rumble.com/v1oghsl-nano-structures-exposed-in-the-vaxx-engineer-deconstructs-frozen-vaxx-vials.html
13. Stew Peters 專訪電機工程師 Matt Taylor:利用電磁輻射激活來自手機、路由器、筆電、平板…等激活納米液態機體電路
https://www.bitchute.com/video/yzVtz0djLUAI/
延伸:
讓你直擊新冠起源的影片Plandemic:Indoctor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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