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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柯P失言、台北墜機後,台灣再度登上國際版面,這次是高雄監獄裡的六個囚犯。這些社會邊緣人,因監獄中的不當待遇,踏上法律所不允許的不歸路。這些媒體前的nobody,忍不住心中的不平,氣不過為何憲法上明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到頭來,卻成為小說『孤星淚』的劇情呢?

這幾位有幫派背景的重犯,挾持典獄長為人質,提出幾點訴求,他們看到心中認為的不公不義,試圖利用法律外的救濟方式,達到平時不敢做的目標。試問,這跟去年學運訴求的『公民不服從』有何不同?

這句話在維基的解釋為:

 

公民不服從(也稱政治不服從;英語Civil disobedience),為在憲政體制下處於少數地位的公民表達異議的一種方式,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不服從」,雖有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之關注而不得已所選擇的一種手段,是少數人基於對法律忠誠的一種喚起多數人認同的非常手段。

 

如果比較學運與六位囚犯造成的後果,傷害程度明顯易見。在學運這邊,一位苗栗警員北上支援勤務,疑過勞導致中風,經1個多月治療後宣告不治。此外,多位隨抗爭領袖起舞的學生與警察,這段期間受輕重傷,也造成國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徹底停擺、政策延宕。

反觀昨日的挾持事件,六位囚犯應該是社會最下層的人物,下層到被剝奪『公民』的權利,想訴諸『公民不服從』,社會連個名號也不肯給。這幾位運用強硬手段的重犯,挾持歷時不到24小時,過程沒傷到一個無辜民眾,要的只是兩瓶高粱與見大哥一面。

最後見不到,就舉槍自盡,屍首排成梅花狀,好似心中有更高的理念。死前還有囚犯對外大喊「下輩子再做你的兒子」,叫母親回家,我不知道這是否為不當類比,但與學運比起來,這些囚犯顯得無害許多、也落寞更多。

Civil-Disobedience-576x330 如果能讓這些囚犯起死回生,問這6位連公民都不是的人物與學運作比較,他們會看到什麼?他們可能會看到一群吶喊不公不義的群體,社會提供了充分的正當性。這些人擁有媒體、政黨護航、文宣補給與社會資源。遇到詞窮的時候,還有教授幫忙論述。他們代表台灣某種政治意識的象徵,於是成為合理化的暴力。

這些被起訴的學運份子,也因如此的社會氛圍,終將輕判。許多人投入公領域,成為政治暴發戶,有些甚至已當上市長。旗下的羽翼,多位成為財團董事,或政府機要;還有的人被揪出為政治蟑螂,或是性侵累犯,更有人將投入明年的大選,吃香喝辣,不在話下。

同時間,這六位社會連『公民』都不給予的邊緣人,看著同樣犯著重罪的前總統,大剌剌踏出監獄門外,社會抗議聲之細微,令人苦笑。更諷刺的是,要這6位月入200的囚犯,眼睜睜的看著身價上百億的權貴,即將幫兒子助選立委,而法律還無法禁止,要這些『既非公民』,『又難服從』的人如何自處?

當然,將這兩種族群以『公民不服從』的定義描述,很有可能落為不當類比,但我想說的是英文的那句話,『一個人的恐怖份子,就是另一人的自由戰士』當社會輕易的將正義與公平掛在嘴上,而不想想自己是否也同樣的在當另一些人的恐怖份子時,這不會是個正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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